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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民评官”的举措击掌喝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0:49 红网

  想起《徐九经升官记》的几句唱词:“眼看不该升官的都升官,我这该升的只有梦里跳加官。原以为此番升官能做个管官的官,又谁知我这大官头上还压着官。”谁该升官,谁不该升官,历来是当官的说了算;官由谁管,谁来管官,历来也都是当官的事。浙江近日出台了考核干部的新办法,新增了“民意调查”的内容,调查对象是来自基层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来自基层的其他人员,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150人”,让这些能够代表民意的群众直接为干部打分(8月4日《人民日报》)。此举动作不大,

但是意义不小,值得击掌喝彩。

  根据王学泰的研究,明清两代有资格考核知县的,首先是知府,此外,还有省里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其实,最了解知县的,是他治下的“子民”,但“子民”们却没有监督父母官的权力,就像“子不言父过”一样。如果“子民”敢于越级状告知县,那有可能是杀头的罪。清初发生在苏州的“哭庙案”,就因为一帮秀才借着为顺治皇帝哭灵,控诉了知县的种种不法之处,结果不仅没有告倒知县,反倒丢了这帮秀才(包括大名鼎鼎的金圣叹)的命。清末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两人被知县冤枉,杨乃武的姐姐要给弟弟申冤,告到刑部,但不管道理对不对,她要告自己的父母官,就得先滚钉板。由明清上溯,考核官员的事,向来只由黜陟使、观察使、功曹史、考功郎中……之类的官员来承担。千年而下,宗法社会的体制,决定了“子民”对当官的没有置喙之权,当官的也就只须向上负责。

  以往组织部门考察市、县领导干部,也只有“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两个环节,基层老百姓几乎没有发言权。浙江在完善这两项传统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引入了“民意调查”,变“官评官”为“民评官”;而且,调查问卷的内容,涉及家庭收入、道路交通、入学、就医、环保、社会治安、扶助困难群众等21个民生指标,让参与者能够根据他们的亲身感受来评价干部,避免了流于形式。有了这样的“民意调查”,只知向上负责的干部,就得同时学会向下负责。这在干部考核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按理说,党的意志,政府的职责,人民的利益,应该是一致的。向上负责与向下负责,从这一点说,不应该有什么矛盾。但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也会出现矛盾。三年困难时期,上面需要放卫星,下面需要吃饱饭,有些干部,为了放卫星,就不管群众能不能吃饱饭。这曾有深刻的教训。一切不讲实效的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都是只图向上负责的产物。更尴尬的问题是,群众连饭也吃不饱了,干部为什么却不担心自己升迁?群众对形式主义、面子工程怨声载道了,为什么却不影响干部对自己政绩的信心?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干部的政绩考核,不在乎群众的感受,群众在干部的政绩认定中,没有话语权。能不能当官,群众说了不算;官当得好不好,群众说了也不算。试问:在这样的用官、管官的体制中,干部有什么必要去关心群众的痛痒呢?

  现在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干部的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干部工作的好坏,自然就得听听人民群众的感受;现在讲“以人为本”,这个“本”也应包括干部考核的根本,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本该决定着干部工作的优劣、功过。干部的评价权如果真在群众手里握着,干部恐怕就不敢无视群众的痛痒了。要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要有制度保障,“民评官”所保障的,正是这样的血肉联系。从“民评官”开始,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在为“民选官”作准备。为这一制度击掌喝彩的理由,就在这里!

稿源:红网 作者:慕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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