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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猪肉究竟要承受多少利益纠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8:28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8月5日电(记者雷敏 万一)今年夏天,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的消费者似乎有苦无处说——他们在农贸市场购买猪肉的价格竟然比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还要高。

  近日,当记者随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肉品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检查组来到广东省惠州市时,发现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作祟,致使当地生猪屠宰企业垄断经营,造成猪肉价格畸高。

  中等城市肉价高于大城市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农贸市场卖肉的摊贩一提起肉价就非常激动:“从本地肉联厂进当天一早宰杀的热鲜‘片猪肉’(整猪的一半)的价格是每公斤6.8元,进价太高了,卖价又不能总涨,我们辛苦一天都挣不着几个钱。”前来买肉的消费者也颇有微词:“我有亲戚在广州,他们那的肉都比惠州的便宜。”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肉价畸高的现象呢?

  农贸市场的摊贩告诉记者,他们主要从定点屠宰企业买进“片猪肉”进行分割后售卖,外地一些企业规模化生产的冷却“片猪肉”(指冷链屠宰加工和运输)的进价只要每公斤5.7元,但在惠城区,农贸市场却由本市的2家屠宰厂划片经营,外地冷却肉即使有《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也不允许销售,否则予以没收。

  记者从惠州市经济贸易局了解到,惠州市中心城区每天销售生猪1100头,其中本地2家屠宰厂供应约550头,外地冷却肉(包括“片猪肉”和分割品)供应约50头,这些检疫合格的“放心肉”只占到每日销量的50%左右,其余均来自私屠滥宰渠道。可见,允许经过检疫合格的外地冷却肉进入城区市场,能更大程度地保证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政府强令“管理”外地肉本地销售

  惠州市经济贸易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黄湖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惠州市决不限制外地合格猪肉进入本市。”

  但检查组在调查后却发现,2005年10月13日,惠州市经贸局等九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外地鲜、冻片猪肉进入中心城区销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进入市区销售的外地冷却片猪肉,必须在超市(商场)设立专柜或自设符合冷链保鲜条件的专卖店分割后进行销售。”

  这意味着外地冷却“片猪肉”不得进入惠州城区无冷链销售条件的农贸市场,只能在超市和专卖店冷链销售其分割品。

  对此,黄湖新的解释是:“因目前国家对冷链屠宰加工、运输的冷却肉的销售条件尚未出台强制标准,因此,要求外地冷却肉进入惠州市场销售时必须具备冷链销售的条件,只是方向指引性的要求,不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但检查组有关负责人认为:既然目前我国没有关于冷却肉必须进行冷链销售的强制标准,惠州市就不能对外地冷却肉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如要确保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市场管理部门可以对外地冷却肉进行抽检,但不能以此为依据,用一纸公文将其挡在市场之外。

  地方保护设置种种阻挠

  不仅如此,检查组在调查中还发现事实远非黄湖新所说的那样。据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庆舟介绍,由于冷却“片猪肉”主要销售渠道是农贸市场,因此上述文件的下发实际上就迫使外地冷却肉退出了农贸市场,并且经惠州市兽医检验所已抽检认定合格的双汇冷却“片猪肉”,随后在拉往农贸市场配货点途中被惠城区畜牧局依据“惠市经贸72号文”多次予以没收;与此同时,城区超市生鲜经理迫于压力,也转订当地肉联厂的产品;另外,按照文件要求,外地企业开设专卖店,必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但有关部门却又迟迟不予批复,并且口头提出专卖店也要配备污水处理设备。

  检查组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做法。惠州市不仅制定专门针对外地冷却肉进入市场的文件,设置准入门槛,还采取种种方法对外地冷却肉的销售进行阻挠,与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违背;此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私屠滥宰肉品也缺乏打击力度,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业内专家表示,对企业来说,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对消费者而言,在开放而有序的市场上进行甄别、对比后,才能做出有益自己的购买选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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