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了一回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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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8:40 南方日报 |
市井百态 得得马 我们纯粹是为了看热闹,本来大家拿死工资出来吃喝一顿不容易,花这冤枉钱买没有“食用价值”的东西不值。没想到一哥们酒喝多了,手舞足蹈起来…… 在电影电视里,拍卖的场面看得多了,但总觉得与自己没什么关系。可是,那天和朋友共10人去火锅广场吃饭,刚坐定,服务生就递上一张广告纸,上面某某画家某某书法家的字画印得满满当当的,说是待会儿要拍卖,这是清单。据说不超过10个人的桌子还不能参与拍卖。能受到主办方如此礼遇,不装装风雅是不行了,于是把那张纸顺时针传阅,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艺术水准发表一下即兴评论,结论是“这些名人来头不小,只怪我们没有修养,一个都不认识”。 等看完了舞蹈、杂技,酒也喝得有些晕晕的时候,拍卖算是开始了。没桌子,没榔头,排场有点简陋。我们的想法很简单,纯粹是为了看热闹,本来大家拿死工资出来吃喝一顿不容易,花这冤枉钱买没有“食用价值”的东西不值。没想到一哥们酒喝多了,手舞足蹈起来,只见他右手往高处一伸,眼明脑快的司仪小姐立刻捕捉到了,潮水般的目光向我们这边涌来,臊得我们没好意思解释。后来幸好有人拍去了这幅画。酒醒了之后这哥们还自嘲说:“我早说那幅‘福禄寿’口彩好,你们看,有惊无险。” 被这饭桌上的拍卖提醒,我才想起很久以前,还真参与过一次拍卖。那是在读大学时,和同学路过大西洋百货,门口有促销拍卖。我拨开人群冲上去挥挥手,表示司仪大哥手上拿着的那个CD收纳盒我要了。当时我豪情万丈,就等着半道杀出个程咬金来与我大战三百回合,也找找《茶花女》里的“我”用100法郎买下一本《玛侬·列斯戈》的快感,可场子里始终鸦雀无声。 最后,在一个人的战争中,我以底价把它买走。 本版插图/张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