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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公司打仲裁怎样才能占据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9:52 法制日报

  笔者发现,目前大部分国内企业现今沿用的国际贸易合同版本,仍然没有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条款,甚至在最近出版的一本有关国际贸易单证的书中,列举的示范性国际贸易合同中竟然也没有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条款。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忽视合同适用法律条款已经让不少国内企业吃了哑巴亏。

  国内一家专门从事国际贸易的公司,去年与美国一家著名的软件公司签订了一份软

件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国内公司由于对软件的型号及服务支持问题与美国公司发生争议,准备向国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此时才发现,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为:法律适用为美国某州的法律,并在该州仲裁。由于对美国某州的法律不了解,难于确定纠纷的胜负,并且在美国某州进行仲裁要花费一大笔仲裁费用,因此,国内企业最终只好自认倒霉,放弃仲裁,接受美国公司的不合理条件。

  为避免上述局面,笔者建议,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时慎重选择合同适用法律及解决争端的仲裁机构至关重要。

  一、慎重选择合同适用法律

  合同适用法律系指订立解释及处理合同争议所应遵循和依据的法律。由于合同适用法律对认定合同的效力及合同争议的处理十分关键,因此合同当事人都希望选择自己熟悉且对自己有利的法律。

  国内企业在这方面往往存在不正确的认识,他们认为货物的品种、价格、数量、货款的支付才是合同的重要内容,而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无所谓的次要内容,因此在没弄清弄懂国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轻易地选择适用外国企业选择的国家或某个州的法律,对自身来说是相当危险的。

  二、争取适用我国法律

  那么如何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呢?首先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选择我国的法律作为合同适用的法律。其次,如果外国企业坚持合同的适用法律为外国企业所在国法律或第三国法律,否则就不同意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企业也不要急于按外国企业的要求去做,而是首先要弄清外国企业所在国或第三国的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确认依照他国法律签订和履行此合同不存在对国内企业不利的情形下再签合同。

  三、选好仲裁机构

  注意选择好仲裁机构,是为了防止造成被动。因为签订了国际贸易合同的最根本的目的在于获取经济利益,如果这一点由于合同某些条款的影响而得不到保障的话,这样的合同最好不签为妥。如果合同选择的仲裁机构远在国外,例如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英国的伦敦等,国内企业对这些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缺乏了解,加之对合同所适用的外国法律一无所知,而国外的律师费又非常昂贵,动辄每小时几百美元,一场仲裁下来,律师费可能就要花上几万甚至十几万美元,而仲裁案件的输赢又心里没底,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企业往往是放弃了通过仲裁争取权利的途径,自认损失。

  四、为仲裁裁决执行铺好路

  即使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在签订仲裁条款时,也需事先了解一下,外国企业所在国家是否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旦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而外国企业拒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时,如果外国企业所在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国内企业就可以按照公约的规定,向外国企业所在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作者系北京新世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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