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夹报广告属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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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10:30 新闻晨报 |
□通讯员陈莹峰记者毛懿 晨报讯 时常在正规报纸中出现的夹报广告,内容不仅粗俗还常常涉假,让不少市民上当受骗。市民张先生因此状告非法广告受益人,获得了浦东新区法院的支持,一审判决赔偿张先生的所有损失近2万元。昨天,该判决生效。 2004年6月,张先生在本市一家报纸夹页中发现一则东威诊所广告,张先生照着广告前往该诊所寻求治疗。数月过后,张先生被告知“已经治愈”。但随后张先生在仁济等医院检查,证明根本没有“彻底排除和根治”。为此,张先生多次到东威诊所讨要说法,诊所答应免费为其继续治疗,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却是最为低廉的消炎药,根本达不到治疗效果。张先生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他的近2万元医疗费。 昨天,该案主审法官接受采访时表示,非法夹报广告不仅涉嫌非法出版物,还涉嫌非法宣传,属于犯罪行为。如果证据确凿,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最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普通市民应当对非法夹报广告提高警惕,不应盲目轻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