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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似有自由 心如入地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12:1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报讯13年里,他娶妻生子,但不敢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平日里被人欺负了,也不敢声张,更不敢报警;连父亲临终前,也未能见上最后一面。近日,这名忍受不了逃亡在外的心灵折磨的越狱犯,主动回到监狱投案自首。

  葛某是宁海县前童镇人,1991年12月的一天下午,时年24岁的葛某在其女友何某家做客时,得知女友何某因与同村张某言语不合发生争吵,葛某用水果刀刺中张某左臂、左胸

及右下腹等部位,致张某重伤。1992年12月,葛某被宁海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3年2月被投入宁波市劳动改造管教支队(现宁波市黄湖监狱)服刑改造。入狱后,葛某一直怨气难消,再加上难以适应牢狱生活,一时头脑发昏,萌生了逃跑的念头。

  1993年5月23日晚上8时许,天下着小雨,葛某在其他犯人将要睡觉时,乘机迅速从走廊东首的窗口跳下,翻越外围墙,利用夜色作掩护,得以侥幸逃脱。之后,葛某先坐车到宁波、奉化,然后到嵊州市一朋友处借得现金120元,辗转上海、郑州等地,最后来到河南省西峡县城关镇找到宁海籍老乡,以一个浙江木工的身份打工谋生。为了便于隐藏,葛某很快学会了一口地道的豫西话,每当在遇到查身份证、查户口时,用当地话一搪塞,总能蒙混过关。想到自己是一个逃犯,再也不能回到家乡了,葛某打算就此落地生根,利用一次看病的机会结识了刚从卫校毕业在医院做护士的女青年张某。张某觉得葛某勤快、诚实,人能干,对他也有好感,两人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后,一起租房同居了,并且有了一个儿子。就这样葛某在当地一躲就是13年。

  葛某虽然娶妻生子,又有一技之长,看似过上了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但内心却备受煎熬。他事后交代说:“凡是和别人发生争执,我只能忍气吞声,即便是挨了打,钱物被偷,也不敢报警,怕露馅。只要一听到警车的声音,就会如临大敌。一天到晚提心吊胆、夹着尾巴做人,一块无形的大石头始终沉甸甸地压在心上。”在这期间,虽然妻子通情达理,但由于自己是个逃犯,葛某不敢去办理结婚登记。想到既不能给妻子一个名分,又担心儿子长大后的尴尬处境,他感到非常愧疚。每到夜深人静,葛某思念起家乡和家乡的亲人时,便心如刀割、彻夜难眠。

  去年12月,葛某借做生意的机会,在南昌见到了自己的堂兄,一问,才知道自己逃亡的13年间,自己的爷爷、父亲几年前已去世了,年过七旬的母亲长期卧病在床,一直都在盼他回去。听到这些,葛某痛苦万分,“老人去世了,没能送终不说,连一炷香都不能去烧一下,实在悲哀。”他为自己脱逃的愚蠢行为深深后悔,他想如果当时能够认罪服法,积极改造,早在十年前就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在其堂兄的劝说下,他终于明白,只有选择回监狱投案自首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今年2月9日,葛某在安顿好妻儿后,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监狱投案自首,结束了长达13年的逃亡生涯。

  记者近日了解到,法院以脱逃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6个月,连同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2年2个月26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回到监狱,葛某感慨万千:逃离监狱13年,人虽有些自由,心却入了地狱;回监以后,虽然还有两年多的刑期,但心里感到踏实,也看到了光明。(姜恒曾祥生方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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