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国家投入1.78亿元“补偿”黑龙江森林生态效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17:38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8月6日电(记者呼涛)国家今年将投入1.78亿元资金对黑龙江省重点公益林进行“生态效益补偿”。作为全国11个试点省份之一,这个省的国有林区重点公益林率先全部获得国家财政补贴。

  记者从黑龙江省林业厅获悉,目前,我国重点林区、林业生态大省黑龙江的有林地面积达到200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超过41.9%。其中,发挥重大生态效益的国家重点公益林

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绥芬河干流和一级支流及汇水区,大型水库(3亿立方米库容)周围水源涵养林;边境10公里范围内国防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森林为主的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等。

  从2001年开始,黑龙江省作为全国11个试点省份,进行了中央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5年来,黑龙江省共使用中央资金6.27亿元用于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林区道路建设、资源监测、森林培育等工作。

  今年,国家林业局给黑龙江省增加了中央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069.55万亩,总面积达到约3569万亩,占黑龙江省地方林区面积42.7%的重点公益林将全面实施中央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据悉,黑龙江省林业部门将利用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通过不同生态区域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经营和管理,逐步探索和建立与其适应的管理体制、资源培育保护方式、投资体制和经营机制。(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