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曾荫权: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能保障市民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20:13 新华网

  曾荫权说,《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能有效保障市民利益及社会治安

  新华网香港8月6日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6日表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比其他地方有关的条例更为公平及开明,而且更能保障市民的利益,也更能有效保障社会的治安。而草案最终获得立法会通过,“是社会理性讨论的成果”。

  曾荫权在草案获得通过后接受传媒采访时说,特区政府要保障市民的自由和隐私,另一方面也要保障市民的安全及社会治安,两者一定要取得平衡。

  他说,香港是一个法治的地方,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条例能够保障市民的利益,而且能更加保障人权。另外,执法人员也接受严格的监察,不会有越权的情况。“我相信这个制度是可以媲美任何地区的有关条例,我们应该放心。”

  曾荫权表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在社会上已辩论了很长时间,特区司法机构也作了很多判断,在立法过程中也参考了法律改革委员会的意见,并经过立法会有关事务委员会就其政策及原则进行了公开辩论,法案条例委员会更进行了近130个小时的研究,立法会的公开辩论也超过4天,每一条、每一个字都是经过公开研究的成果。

  经过连续5天的审议,香港特区立法会6日凌晨2时许三读通过《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