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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勒索数百元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0:5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实习生张素艳记者曹颖)只因数月前的一些小矛盾,便萌生绑架报复的念头,本以为绑架金额不高,事后又返还了部分勒索钱款就可平安了事,没想到依然因涉嫌绑架而被抓获。8月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被省会桥西公安分局中山刑警队依法刑拘。

  据介绍,8月3日18时许,中山刑警队接警称,南长街一洗头城店主报警称遭人绑架,队内民警立刻赶到现场。据该店主张某介绍,8月2日自己应邀到朋友王某家做客,却遭遇
王某与李某的绑架勒索。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在南长街附近一歌厅将二人抓获并带回队中接受审讯。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8岁)、王某(男,25岁)系山东同乡,目前在

石家庄没有固定工作。据李某称,他与张某早就认识,在2006年年初时曾应张某邀请到其家中打
麻将
,但自己的手机及960元现金被对方骗走,因此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7月30日,李某将老乡王某约至石家庄,开始谋划绑架一事。7月31日,二人用假身份证在民族路附近租用了一套住房,专门用于实施绑架。此后,王某以客户身份经常到张某店中消费,与张某渐渐熟识。8月2日,王某约张某到家中玩耍,与李某共同对其实施绑架,最终在张某处诈得600多元现金。

  经过一夜的威逼,二人也没能从张某处获得更多的钱财,只得在第二天早晨带张某返回其店中。在张某店中,因害怕张某报警,二人将绑架得来的600多元现金返还了张某400元,并买来饭菜在张某处大吃了一顿,随后邀张某一同去歌厅唱歌。此间,张某借口店中有事趁机逃出报警。

  据介绍,虽然李、王二人勒索的金额不高,但两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目前二人涉嫌绑架罪已被依法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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