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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酒店好处只卖自家货,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6: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专场销售费用”、“回款奖励”……形形色色不同叫法的各类商业回扣让人眼花缭乱,以灰色方式存在的交易也扰乱了佛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记者近日从佛山市工商部门获悉,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工商局已经立案查处涉嫌商业贿赂案件16宗,结案3宗。其中立案查处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件3宗,结案2宗,罚没金额超过8万元。

  文/记者李欣欣 实习生黎虹 通讯员卢沁

  案例一:

  酒店违规收取“买断费”

  广州某乳品有限公司以“专场销售费用”的名义给付禅城某酒店现金,并提供一台冰箱给该酒店专门存放自己供应的乳制品,以此来买断该酒店乳制品的销售权,造成了恶性竞争。近日,佛山市工商部门经检大队就查处了一起零售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

  据了解,广州某乳品有限公司从2005年起为了抢得在某酒店销售其产品的先机,以“专场销售费用”的名义给付禅城某酒店现金,并提供一台冰箱给该酒店专门存放自己供应的乳制品,同时要求该酒店不得再向其他经营者购进同类商品在酒店内销售。该酒店收取了该奶制品生产企业的现金和一台冰箱后,停止了对另一品牌奶制品的采购。

  “这是不正当竞争,它排挤了其他经营者,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已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工商部门经检大队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取得充分证据后,工商部门依法对该酒店作出了处罚。

  律师:贿赂损害消费者利益

  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昊介绍,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国家工商局有关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广州该乳品有限公司为达到销售其产品的目的,以“专场销售费用”的名义给付交易对方现金的行为,实际上是账外暗中返还好处给交易对方,以达到其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该行为不正当地排挤了其他经营者,也损害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消费的利益。

  案例二:

  医药公司给医院“回款奖励”

  4月13日,工商执法人员收到有关广东××医药有限公司进行商业贿赂的举报线索。同时,执法人员还从其他途径得知,昆明××医院在购买药品时涉嫌商业贿赂行为,而提供贿赂的即是举报中提及的医药公司。

  经过执法人员两个多月的详细调查了解到,原来广东××医药有限公司为增加产品销量,从2002年开始在销售中药配方颗粒给昆明某医院时,按照对方所付货款的5%,以现金形式给予昆明××医院一定款项作为“回款奖励”。至2005年12月5日,共19次向该家医院支付“回款奖励”合计42678.8元,由此产生的销售收入为836150.68元,利润为18109.36元。

  6月30日,南海区工商局依法对该医药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律师:账外暗中“回扣”违法

  “‘回款奖励’实际上是一种常见的‘回扣’行为,如果医药公司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以现金形式在账外返还给对方,那么医药公司就可能构成商业贿赂。”黄昊说,根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医药公司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并如实入账,如果并非暗中“回款奖励”,并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作了记载,则医药公司的行为就不构成商业贿赂。

  案例三:

  回扣贿赂竟成运输“潜规则”

  5月8日,工商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佛山市南海××运输有限公司在货物运输中有贿赂行为,便立即对该运输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佛山市南海××运输有限公司在经营货运业务时,为留住客户,增加货源,扩大经营业务量,从今年2月起对部分发货方承办人采取给予回扣的手段以达到获取更多经营收益的目的。

  从今年2月至5月1日,该公司给付发货方承办人的回扣金额共计18055元,由此相应产生的货运经营业务经营额139580元,利润3500元。7月13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南海区工商局对该运输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律师:“潜规则”有损公平竞争

  “虽然在公司内部登记的‘货物承运清单’里对给付回扣的金额作了记录,但没有把给付回扣的情况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明确如实记入其依法设立的财务账册中,这种不入账的行为违反了《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是商业贿赂行为,有损公平竞争。”

  黄昊建议有关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如果要采取一些促销和稳定客户的措施,可以以明示折扣方式,并且如实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入账,这样就可以避免因违法而遭到处罚。

  工商部门:

  严惩商业贿赂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工商部门获悉,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工商局已经立案查处涉嫌商业贿赂案件16宗,结案3宗。其中立案查处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件3宗,结案2宗,罚没82809.36元。

  据介绍,针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商业贿赂行为,日前佛山市工商局提出了严惩商业贿赂的工作目标,用六大举措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完善健全举报制度;加强大要案件的重点检查;做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教育,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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