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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既当原告又当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7:54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一起赡养纠纷中,长子代父起诉所有儿女,却遇到了其本人既当原告又当被告的尴尬。好在承办法官及时介入,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张老汉(化名)年近80高龄,近年来患上老年痴呆,话不能说,路不能走,吃饭要人喂,已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张老汉一生育有3儿1女,除1个儿子有哮喘、聋哑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外,其余3个子女都是健康的成年人。前不久,张老汉的大儿子一纸诉状递到了浦口区人民法院,称子女们赡养老人不力,诉请法院判决子女每月共同给付老人400元。

  民一庭法官王安斌承接了此案,审查案件之初,他发现张老汉的长子既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又是第一被告,依据国家民法规定,这属于法律所禁止的代理行为。王法官与张老汉的长子沟通后,对方表示撤诉。为了将本案事实查清,王法官冒着酷暑来到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据了解,1995年张老汉曾起诉至法院要求增加赡养费用,法院判决其3个子女分别履行赡养义务,有人按月支付现金,有人则给付稻谷、食油、烧草等生活必需品,但在之后的履行过程中,有照顾不周的地方。

  鉴于张老汉没有向法院起诉的能力,本案情况特殊,王法官一方面建议村委会平日能够多加关心张老汉,对他的困难给予及时处理,另一方面主动联系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张老汉获得司法救济权。据悉,现在援助中心已代张老汉对其子女进行重新起诉。“到时候,我们把庭开进村委会,开到老人床边去!”王法官说。

  作者:浦法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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