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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我为什么对“限价房”没有信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9:30 正义网

  最高6000元/平方米!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位于开发区的两块住宅地进行挂牌,要求建成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该比例的房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业内人士称,作为首次推进限房价建设,此次卖地被认为有很大的标竿作用。(《信息时报》8月5日)

  细看这次广州的限价房,“这让平民百姓本来热盼的心又转入一片凄凉”,诚如记者所言,就这样的地段,每平方米不超过6000元的最高价,其实等于没有限价,因为没有哪

个开发商会傻到把价位定在6000元/平方米以上。在开发商、老百姓和政府的博弈中,这第一回合,开发商显然赢了,而且赢得很彻底,没做丝毫让步。面对这样的结局,我不禁想,这何尝不是在我们的意料之中。

  多年前,全国性的机场建设费并不统一,有的地方收10元,有的地方收20,有的地方收40,弄得顾客满腹牢骚。后来,主管部门为了“顺应民意”,对机场建设费进行限制,规定“一律不准超过50元”。一夜之间,全国的机场建设费全都涨到了50,老百姓吃了一个哑巴亏。今天的“限价房”何尝不是走在一条相同的道路上。

  这还让我想起曾经被当作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的“利刃”――经济适用房。1998年的时候,国务院出台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建设部也明文规定,各地住宅建设70%至80%应建经济适用房,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如今,不过几年时间,经济适用房政策就彻底失败了。这几年来,经济适用房所占投资比例不但连年下降,建设部这一目标远远没有达到,甚至有限的经济适用房,也成了腐败的温床。经济适用房在开发过程,摇身一变成了高档住宅,这也不是没有的事。

  如今,建设部酝酿的“限价房”,会不会重蹈“经济适用房”的覆辙,在我看来,这不仅是有可能,几乎可以说是一定。首先,“限价房”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激励。限价房的基础是“限价土地”,现在,“卖地”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土地价格越高,地方政府的手头也就越活。在这种情况下,要地方政府压价,有可能吗?即使有,也不免沦为“形象工程”的可能。就像现在广州市出台的这个限价房政策,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何尝不是一张“画饼”。

  “限价房”的出现,唯一获益的是地方政府,因为他们手中又多了一项“审批权”――政府有权力为商品房制定市场价格。对于开发商来说,为了能够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他们就必须“疏通”政府,以使政府决策倾向自己一方。一方面,这极有可能诱发新的腐败行为,使限价房最终游离于主体适用范围之外;另一方面,为了达到“限价房”起初的目标,政府又不得不要花费一笔监督成本。

  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是企业的本性使然。如果限价房没有让开发商在现有约束条件现达到利润最大化,他们自然不会善罢甘休。如同经济适用房市场中出现的“豪华房”,土地市场中的“黑市”,现在的限价房与福利分房时代的暗箱操作有什么区别?房地产市场的垄断,主要是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行政垄断。在我看来,对于房价,政府不是管得太少,而是太多,而且,应该管的没管,不该管的又管了。资源配置要达到“物尽其用,地尽其利”,重回计划经济老路,能行吗?

作者:彭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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