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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有望互认验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0:01 南方新闻网

  三甲医院有望互认验单

  广州市卫生局长透露花都医院已试行;5年内与社保中心合作推行社区首诊制

  昨日,广州电视台《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栏目邀请到广州市卫生局局长黄炯烈进行采访,面对主持人、街头行人、网友和现场观众的重重追问,黄炯烈全面阐述了他对看

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看法。他透露花都区已试行医院互认验单,争取将来推行到三甲医院;3到5年内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届时将通过与社保中心合作,推行社区首诊制。

  为什么医院的药价总是比外面的药店要贵,因为药店对药物的采购跟医院的采购模式是不一样的。药店可以直接到厂家或通过批发公司采购,医院必须通过批发公司采购。另外,药店多数是个人经营,它可以直接跟厂家单独谈价,而我们的医疗机构是成批量定价,就是集中招标。第三就是药品从批发商买到以后,医院药房可加价15%。而药店根据市场调节,可以加3%、5%。

  ——黄炯烈

  说床位有问题,送红包很快排上了

  主持人:在开始今天话题之前,我想请黄局长对我们广州市卫生局的行风做一个自我评价。

  黄炯烈(以下简称黄):我们最近两到三年加大力气整顿卫生行风,可以说取得的进步是比较大的,不过问题也存在。

  街头市民:我反映两个亲身经历的问题。(我)进医院后必须做手术,但是(医生)提出了一些疑难,说床位有问题,手术排不上期。结果呢,(我)通过一些人弄上点红包,就很快排上了,这个手术也做成了。医院的横幅写着“拒绝收红包”,我觉得太虚伪了。

  黄:在我们整顿行风之前,2003年和2004年,我们每年可以接到5到10次收受红包的投诉。2005年完全没有接到投诉。是不是没有投诉就没有问题?我想不是,没有投诉说明问题有了进步,激烈程度下降了,红包问题可能还存在。

  我们鼓励市民不要给医生送红包。我保证医疗结构99%的医生在手术的时候是完全负责任的。万一你送了红包,或者发现其他人送红包,投诉他!我们要严肃处理。广东省有一个规定,医务人员如果接受红包,发现两次要停止职业资格,这个处罚是非常严重的。

  为何医院药价总贵过外面的药店?

  街头市民:这个药价是从医院处方开出来的,跟街头药店的零售价比差得太远了。你说比零售价高出百分之十几二十还说得过去,但我比较了一下,有的甚至相差六七十元,你这就太离谱了!好像葡萄糖,我在外面的药店里,一小包200克的是十多块钱,这里开一开就要80多块。

  黄:为什么医院的药价总是比外面的药店要贵,因为药店对药物的采购跟医院的采购模式是不一样的。药店可以直接到厂家或通过批发公司采购,医院必须通过批发公司采购。另外,药店多数是个人经营,它可以直接跟厂家单独谈价,而我们的医疗机构是成批量定价,就是集中招标。集中招标原来我们是以市为单位,从明年起就是以全省为单位。第三就是我们国家到目前为止没改变的(一种模式),药品从批发商那里买到以后,医院药房可加价15%。而药店根据市场调节,可以加3%、5%。

  主持人:市民拿到一张单明显比药店卖得贵怎么办?

  黄:作为个人我跟你说,如果你是一种经常性的疾病,打个比方是高血压、糖尿病这种,连续要用药一年两年若干年的,你对药的性质和感觉非常清楚,如果日期和生产厂家没有问题的话,你可以在药店里买。但是对一些疾病专门性的治疗药物,治疗上有非常特异的技术要求,保险起见,还是在医院药房买。

  究竟是人民医院还是人民币医院?

  电话观众:我最近刚从医院出来,那些年轻医生一开就给你开一堆验单,不管对你的病是否对症下药。病人先消费了一大笔钱,才能进入看病程序。我看一下最近我的住院清单,其中包括有过去没有的排污费、服装费。过去我们吊点滴,都是一大瓶的,现在改了小包装。我觉得这里面就有猫腻——每换一次针,针要收钱,包又要收钱,这样累计下来,我们用的药分量跟过去一样,但是费用就越来越多。

  黄:这位女士对医疗行为细致的观察,比起我们卫生管理机关都要详细。她反映的情况,对年轻医生应该是一个非常好的鞭策。另外对于价格的理解,作为政府的管辖部门,我们只希望医疗机构能够严格地执行价格政策,至于价格合理不合理,我们要通盘去研究,这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医疗机构,能够帮病人完全解决的。

  现场观众:我是市人大代表,群众非常关心“一单通”的问题,医疗机构在有一定资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何时才能实现“一单通”?

  黄:这里牵涉到一个责任问题。就是这个医院检验的东西,到那个医院看病,按照这个检验的结果去做手术,如果检验结果是错的,谁承担责任?第二个就是检查水平不同,这个医院看得出来的东西,那个医院看不出来。目前我们在花都区已经搞了区内医院互认验单的试点,如果遇到困难,都能得到解决,我们将在更大的层面展开,争取做到三甲医院互认验单。

  网友闲云野鹤:最近我得了小感冒,到医院看门诊,按照医生要求做了一系列的检查,医生说这些检查是为了排除各种可能产生的并发症。但这个小感冒,大大小小的检查花了几百块钱,现在的医院究竟是人民医院,还是人民币医院?

  黄:我想应该这么看,一是这个医院有没有按物价部门的核价标准来收费?医生有没有出现一些过度医疗行为?如果医生违反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收费这几项,卫生行政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第三个我也希望再解释一下,我们不能排除有一些非常复杂的疾病,在早期的表现,可能仅仅是一个一般的感冒。在这种情况下,医生认为有疑问,他就会有进一步诊疗的方案和细致的检查。

  通过社保系统让病人先到基层看病

  (目前像感冒这样的小病,一些病人宁愿打车到大医院排队看病,也不去社区医院。一家三甲医院医生介绍,该医院高峰期一个医生大概一个上午要看六七十个病人。)

  黄:这个问题确实非常突出。大医院不可能把病人都赶走,社区医院也不可能派人站到街边,去拉人来看病。医改以后,大的医疗机构发展比较快,大部分病人往大医院集中,本来我们期望病人在小病或者普通疾病的时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的比例能够达到30—40%,但是广州市现在还不到20%,我们的努力空间还很大。目前,我们设计了大医疗机构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扶关系,现在第一批7家广州市一流的三甲医院都跟1到3个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专家定时、定期地去那里坐诊,帮助卫生服务中心提高医疗水平,这样我们再推荐病人去看病就心中有数了。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力量水平到达一定程度后,采取一些行政性措施,使病人流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如我们想通过社保系统,要求病人必须先到基层医院看病,然后才能到上一级医院看病。

  主持人:大概多长时间能够达到这个要求?

  黄:三年,最长五年。

  出租屋管理员兼做非法行医报料人

  现场观众:广州非法医疗机构为什么如此猖獗,而且存在时间如此之久,是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能力去管,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

  黄:非法行医的情况确实存在,一种是没有牌照没有医生执业资格也没有执业所需要的条件,这种行医危害很大,数量恐怕也不少;第二个就是有些医疗机构已经申请到执业的许可证,但在做医疗广告时夸大自己的能力,导致很远地方的人专门到广州来就医。这对广州医疗卫生行业的声誉影响非常之坏。

  今年在市纠风办协调下,我们跟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达成合作:当出租屋管理员发现非法行医的机构,向我们举报,我们就及时出动去打击。

  网友:普通市民怎么才能够识别哪一些是非法的医疗机构?

  黄:没有许可证的行医就是非法行医。许可证还要看它的期限,过期的许可证也是无效的。第二,市民还要留意许可证里面所从事的科目,超出许可证所列明的科目叫超范围经营,也是非法行医。我们呼吁市民发现这种情况,直接打我们卫生行政部门还有卫生监督所的电话。

  媒体采访要先审批的规定将调整

  主持人:最近我们从各大媒体看到一条消息,广州市卫生局要求多家医院接受媒体采访时,要提前两天将有关资料报卫生局审批。

  黄:我们颁发这个文件,主要是落实局里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其中有一个规定涉及到记者的采访。这个文件如果影响到采访,那么就不合适,我想我们会做出调整。这个文件本身只涉及对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一个落实。如果(记者)碰到采访受到限制,可以直接跟我说,我个人和我们卫生局党委支持所有的媒体跟我们卫生医疗单位能够快捷、及时地沟通。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王瑾实习生陈绮丹

  图:

  广州市卫生局局长黄炯烈(右)表示,作为个人来说,常用药可到药店买。

  大洋网供图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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