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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防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5:24 新民晚报

  连建明

  8月3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案件,对打击屡禁不绝、让大批百姓受害的所谓原始股买卖,有很大的意义,值得关注。

  大学生方坤、倪春花和张敏霞,在2004年9月到2005年4月期间,以虚假出资方式注

册成立了上海方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未经国家证监会批准和取得许可证代理销售股权的情况下,买卖西安几家公司的股权。他们随机拨打电话“猎取”对象,吹嘘自己代理销售的股权将要在美国上市、可获取高额回报等,鼓动上海55位居民以每股4元至4.5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这些公司股权67万股,非法经营额达285万余元,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对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7年6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286万元。

  买所谓的原始股,令上海不少股民上当受骗,但非法经营者一直得不到惩处。这回法院首次对这种行为作出判决,是强烈警告:谁再经营所谓原始股,将要坐牢并罚巨款,相信可以有力地遏制这种非法买卖,减少股民受骗事件发生。

  要防止类似骗局的发生,一方面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投资者也需要增强投资理财知识的学习,以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如果具有比较完善的证券知识,识破这样的骗局不难,否则,骗子不断变化花样,不小心还是可能上当。

  一些投资者赚钱发财的心情迫切,但对基本知识的学习不够。其实,资本市场是经济的高级领域,涉及多种学科,十分复杂,不系统学习不可能获取良好投资成绩。而一些股民虽然已经投资股票,但除了知道股票价格的数字,其他几乎一无所知,甚至连什么是股权、什么是交易所等基本常识都没有,所以就给了骗子得逞的机会。

  所以,无论是为了投资还是为了不受骗,学一点投资知识都不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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