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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男子假卖“妻子乳房”实为讨薪的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2:00 光明网
罗瑞明

  9月11日下午,沈河区中山路上两名中年男子的行为,吸引了路人的眼球,一名矮个儿男子手举一张“广告”,上面赫然写着“出卖妻子乳房”几个大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接到读者电话后,记者赶往事发地点采访。(9月11日沈阳网-沈阳晚报)

  粗看男子卖妻子的乳房怎么卖呀?那有这种卖法,真是咄咄怪事。细看才知卖乳房是假,讨薪才是真。两名男子说了实话:“我并不是真想卖老婆的乳房,我就是想吸引别人

的注意,帮我们讨回打工钱!”几个月前,王春奎带领40多名同乡在抚顺市一个工地干混凝土活和砌砖活,原来说好人工费总额为30、8万元,他们工作了几个月却只拿到11万多,剩下的近20万元始终没要回来。

  最近为讨薪不顾生命、不顾羞耻的现象不绝于耳:6月24日沈阳市于洪区大潘镇一名身高约1.6米的长发青年女子站在工厂大门前,全身只穿着一条红色内裤,伫立在数百人的目光中。她这么做的目的是:讨回8000多元血汗钱;4月26日为讨回三年前被欠工资,一男子坐在冀州市热电厂内约50多米高的晾水塔塔顶边缘,意欲跳塔;6月5日一名工头爬上3.5万伏高压线塔讨薪,该男子在8米多高的高压电线塔上摇摇晃晃地走动,不时地向下面大喊“不给工资就不下去”。等等。如今又演出了一曲出卖“妻子乳房”的滑稽戏。

  用庸俗低级的行为进行讨薪当然是不对的,正象一名女市民所言“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她有什么权力叫卖妻子乳房?他这么做是不是违法的?”不论是裸体讨薪或者是爬塔、跳楼的举动都是错误的,不论是真跳还是假跳,真卖还是假卖,都有违于社会公德,有碍于正常的社会秩序。不当讨薪者虽然会受到公众的谴责,受到法律的处罚,但是别出心裁、花样翻新的讨薪恶搞还是难以制止,有些还越演越烈。

  讨薪者之所以会铤而走险,不顾道德,选择不正当的手段进行讨薪,无非有如下原因:一是欠薪过久,生活迫于无奈难以维持,如象上报道:“没有办法,实在没钱了,儿子上大学还等着交钱呢!”等等。二是因欠薪找过老板交涉,也找过有关部门,但是未能如愿。三是按照法律程序又太复杂,成本又大,没有太多的精力和财力支撑。四是通过不正当的变相“曝光”,很多讨薪者都能如愿以偿,虽然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受到了法律的追究,但是无碍于伤筋动骨,这种方式对他们认为最可行。

  采取不正当的手法进行讨薪无论从那个角度来说都是不允许的,都是与公共秩序,公共道德相悖,这种行为不能提倡。

  对于欠薪行为,许多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根据本地的情况采取了不少的措施,收到很好的效果,但是各地的做法不平衡,难免出现一些漏洞。男子“卖妻子乳房”的举动也决不是偶然的。从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一些政府部门工作没有到位,措施不太有力。

  对于农民工,对于弱势群体的欠薪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它关系到他们的权益是否能得到有利的保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能否得到落实,有关方面不仅要抓,而且要抓紧、落实。同时为了有利于规范欠薪和讨薪行为,笔者认为应当尽快出台一个法律条文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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