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土地收益不是市长“零花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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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1:18 大河网-大河报 |
本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通知》针对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从调整利益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和健全法律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记者日前采访了《通知》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 甘藏春说,此次调控突出表现在调整利益、明确责任、依法惩戒等方面。要立足利 益机制的调整,遏制建设用地盲目扩张的经济动因。管住管好土地,最关键的是要消除各地扩张用地的经济动因。基本思路是,一要提高土地的取得和保有成本。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强调凡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也要相应提高征收标准。二要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确定的,目的是切断地方的经济动因,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收益拿出来。实际征收标准和出让土地纯收益之间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三要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土地出让收益不能作为市长的“零花钱”,而应当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用于建设城市廉租房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了遏制工业用地的恶性竞争,国家将制定并公布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招商引资中以各种形式补贴返还的,也算低价出让。这几项措施,核心是要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逐步减少地方政府盲目扩张用地中的经济利益驱动。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