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库变废品站管理处称并不知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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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1:47 信息时报 | ||
“好端端的车库被出租给别人堆放废品?物管有这个权力吗?”记者昨日接到广州大道北某花园的业主投诉,称其所居住的小区一车库竟然被管理处出租给收购废品的堆放废品,好好的一个车库就这样变成了废品站。对此,管理处回应他们并不清楚此事,并表示查实后会立即派人清理。有律师表示,小区的车库属公共设施,不能出租做他用,只能用来停 放车辆。废品堆积: 业主担心孳生蚊虫 昨天上午,广州大道北某花园业主肖阿姨(化名)向记者投诉,称她所居住的小区一车库被出租给收购废品的堆放废品,尽管他们多次交涉,但都没有效果,“里面还是堆放着各种各样的废品。” 记者随后赶到该花园,只见该车库位于一栋8层高的大楼的首层,高约2米。车库前面两侧靠墙停放着十几辆单车和摩托车,车库后面则堆放着各种废品。右侧是半堵墙,将车库前后隔离开来,靠墙处堆放着啤酒瓶、废纸盒等;几个纤维袋凌乱地散放在地上,一辆拉货的三轮车停放在纤维袋上。一张旧席梦思斜靠在里墙,空地上堆放着泡沫板和装有废品的麻袋、塑料袋。“这既不卫生又不安全。”肖阿姨告诉记者,堆放在一起的废品极易孳生蚊虫,眼下登革热流行,因此很担心。 管理处称: 不知情将派人查看 随后,记者向管理处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声称并不知情,并表示小区公共场合不能堆放废品,还一再承诺,将派人去查看,一经查实将立即责令废品收购人将废品搬走,并将车库清理打扫干净。 据了解,业主和物管发生频率最高的纠纷主要集中在小区的会所、车库、道路、公共绿地等公共部分,而这类纠纷的产生,在于业主和开发商买卖商品房的时候,没有将其归属明确界定,这为日后的纷争埋下了伏笔。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德纬表示,无论小区的公共部分有没有明确界定归属,物管都不能自作主张将它们出租作他用,而只能出售或租让给业主。更何况将车库出租堆放废品会破坏环境,带来不安全因素,也跟物管服务业主的宗旨相违背。 时报记者 黄熙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