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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阴影下的乡村交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3:24 大众网-农村大众

  9月15日,记者途经淄川到博山的205国道,在相距不到5公里的路上,接连发生了两起自行车和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变形的自行车轮胎、地上的血迹,让人惨不忍睹。伴随着国家道路建设的发展,现在很多国道、省道已经成为准高速公路,有些国道穿村而过,也有的从村口而过。而这些路段上高速的车流和周边复杂的行人通行情况,正成为这些路段事故高发的原因。越来越快的车速和农民在家门口不变的生活习惯,是这些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加强行人的道路安全意识培养,成了整个社会不能回避的课题。

  今年2月公安部发布了200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其中几个数字很耐人寻味:“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2005年,全国县道、乡道等农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3707人死亡,占总数的24%。全国农业人员及农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总数的28.4%。”

  这几个枯燥的数字背后,农村交通安全的残酷现实让人不寒而栗。面对滚滚车流,不管离乡的还是生活在当地的农民,都没有优先选择通行的权利。穿村而过的公路,没有遂道,没有天桥,最多有个警示的黄灯。在很多乡村,村民每一次穿越公路都是惊险之旅。村庄路段应当设立低速区,可是很多地方却没有。而很多不良的生活习惯,比如在公路上闲逛或强行穿越公路、上学放学的孩子在公路上打闹、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夜宿等等,都是交通安全的巨大隐患。在道路交通情况不能立即得到改善的情况下,改变自身的出行习惯,加强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无疑成了规避事故的主要手段。和到达目的地相比,人的生命无疑有着更重的分量。这时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不光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也是对亲人的一种责任。每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背后,都是亲人的痛苦和泪水。尽可能地改变自己的交通习惯吧,不光为了自己,也为自己背后亲人期盼的眼神。

  本报记者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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