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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媒体莫当求助者的“帮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20:00 光明网
王人龙

  “我以最真诚的心同情你们的遭遇,也刻骨地理解作为父母,有一个生病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因为我的孩子也是一个残疾儿。”本报曾报道过的脑瘫儿元元的母亲戴紫儿,向远在北京的王菲、李亚鹏夫妇发出了一封感人肺腑的求助信,信中她用真诚质朴的语言,表达了一位母亲对孩子康复的渴望。(9月14日《华商报》)

  这封信还没有到李亚鹏、王菲的手,信的内容就先被媒体披露出来,请问,这还叫

做“信”吗?与其说是“信”,不如将内容复印下来,每家报社发一张,让他们把“信”登在报纸上算了。

  自己的孩子得了脑瘫是件极为不幸的事情,解决这种痛苦的办法就是去医院手术,治好孩子的病。因为经济原因暂时不能给孩子治病的情况在我们的周围并不少见,因没有手术费用就要向富人求救,这种情况也可以理解。今年年初一位叫刘福成的农民为给女儿治病,给国内六个富豪写求助信,以求他们能够解囊相助,以解眉之急。不知是出于道义上的考虑,还是因为媒体的报道,刘福成真的收到了富豪们派人送来的现款。

  刘福成是很幸运的,他得到了富豪的帮助;刘福成是很聪明的,他想得了要富豪帮忙。但是在此事上,媒体的推波助澜起到了很大作用,正是因为刘福成借助媒体的力量才会有所收获。然而这样的收获是否在道德上能说得过去,且有待论证。

  如果你真有困难,可以给知名的富人写求助信,打求助电话,恳请富人帮忙。笔者认为,这应该是两方面的对话,一个是求助者,一个是被求助的对象。如果你求助的原因和内容通过第三方(例如媒体)给披露出来,这就无法让人同情你的困难,你背离了道德的原则,不懂得尊重别人的隐私。假若被求助的一方对于你的要求没有理睬,那么舆论上的压力就会在此时产生影响,这样一来,就有利了求助者。打个比方,戴紫儿给李亚鹏夫妇写求助信,如果李亚鹏夫妇没有帮助戴紫儿,这样一来,此事因为媒体的报道毕将会使舆论的压力倾向李亚鹏夫妇的身上,大家会指责他们为富不仁,难听的话少不了,这样做无疑是给他们出了道难题,钱对他们来说可能不算多,九牛一毛,但是事情却会让他们左右为难。也许他们已经将钱捐给了慈善机构,在个人预算上并未有过打算。

  这种借媒体之力的做法,等于间接的“勒索”。这是在通过道德标准向富人的一次“逼宫”,已经失去了求助的意义。作为媒体而言,这样报道此事实在有失公德。李亚鹏夫妇是否愿意资助,那是他们个人的事情,作为媒体这样做,其行径不次于“勒索”的“帮凶”。将事情的发展推向不利于被求助者的一面,这是明显的在逼人就范。无形施压,无良无德。

  “绑架”着自己的孩子,向李亚鹏夫妇“勒索”,媒体在一旁“帮凶”,试问,这究竟在拷问谁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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