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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实施存款保障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21:46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9月19日电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存保会)19日宣布,存款保障计划(存保计划)将于9月25日投入运作。通过提供存款保障,将有助加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及维持金融稳定。

  存保会于2004年7月成立,负责设立及管理存保计划。在宣布存保计划生效日的记者会上,存保会主席陈志辉教授说,我们很高兴看见存保计划投入运作。这是香港金融安全网

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存保计划的由来可追溯到1991年,当时香港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引发多家香港银行出现挤提。政府随后就应否于香港推行存款保障计划进行公众咨询。然而,由于成本及道德风险等忧虑,设立存款保障计划的建议遭到否决。亚洲金融风暴过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2000年委聘顾问公司就加强香港存款保障进行顾问研究。金管局随后再进行广泛咨询,结果显示公众普遍支持在香港推行存保计划。

  存保计划的主要特点如下:除非获存保会豁免,否则所有持牌银行均须参与存保计划,成为计划成员;补偿上限设定为每家计划成员的每名存款人10万港元;港币及外币存款均受存保计划保障;存保计划保障存放于计划成员的合资格存款。年期超过5年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用作抵押的存款、不记名票据、海外存款及非存款产品如债券、股票、窝轮、互惠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及保险单均不受存保计划保障;存保会将向计划成员收取供款,建立存保基金,基金的目标水平为有关存款总额的0.3%(预计约为12亿港元)及按个别计划成员的监管评级评估供款。

  由2006年9月25日起,计划成员须在有关营业地点的显著位置展示成员标志。如一金融产品被形容为存款,但不受存保计划保障,计划成员必须通知其客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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