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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举债建楼逼租,政府利益与公益的较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0:33 红网

  据新华社近日报道,陕西省延长县郑庄镇人民政府只有40名干部,却于2002年举债建起一座办公大楼,办公室超过80间,至今近一半房间闲置无用,并有120万元工程款没有还清。为了偿还欠款,郑庄镇于2005年9月与所属的13个村签协议,要求每个村在镇政府租一间房作为“办事处”,租金10万元。据了解,目前延长县12个乡镇、1个社区管委会总负债近2000万元。2003年以来,全县乡镇新增负债项目中,政府机关基建费用首当其冲。

  “逼各行政村来租”?真是闻所未闻,这也恐怕是这条新闻的价值所在。不过,笔者认为,它与其他地方政府举债建豪华办公楼、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买豪华轿车的例子并没有什么不同,反映的都是财政约束不力,政府利益凌驾于公益之上!

  目前延长县12个乡镇、1个社区管委会总负债近2000万元,而负如此沉重的债务的原因,不是用于教育拨款,不是给教师发工资,不是救助困难家庭,不是给村民缴纳医疗保险,更不是扶持有生命力的经济项目,治理混乱的交通,而是用于政府机关基建!不可思议的同时,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政府部门早已经丧失了提供公共品的职能。

  这绝不是凭空之词!公众纳税是为了获得某种公共品,如果硬要说郑庄镇举债盖的办公大楼是公众需要的公共品的话,这种公共品能够满足公众的居住需求,还是能为他们提供某种公共服务?都不能!盖办公大楼使财政亏空的事实表明,它只能给公众增加负担!

  据说,200年郑庄镇决定盖办公大楼时,时任领导是为了破解群众的守旧思想,起个示范作用。此说可谓无稽之谈!一则盖办公大楼和公众盖新房的资金来源不同,根本就不具有可比性,示范作用从何谈起?二则破解群众守旧思想也不是政府机关盖座大楼就行的,要想真正起示范作用,为何不去积极扶持那些思想比较开明的住户,让他们去带动更多的民众呢?可见“示范作用”不过是郑庄镇举债大搞政府机关基建的借口,真正的目的恐怕是所谓的“改善办公环境”吧?

  如果在财政预算之内,财政能力允许,改善政府部门的办公环境,以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也无可厚非,但关键是,郑庄镇220万元的基建花费,远远超出了财政预算,根本就没有负担能力,而且建的楼远远超出了实际需要,最后不得不落得个在财政支出之外,还要百姓买单的结局。不客气地说,这就是视公众的利益于不顾,将政府部门的利益远远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

  政府举债建楼逼租,是一场政府利益与公益的较量,它直接体现了政府以何为本,政府的职能是为谁谋利益。郑庄镇乃至延长县政府的做法为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

稿源:红网 作者:吕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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