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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代替罚款,是耶非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1:08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江苏扬州交警部门日前推出新规,凡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有罚款或“执勤”两种处理办法。如果选择“执勤”,违规者站在路口“执勤”10分钟,就可以不用罚款。这项规定引起不少争议。

  扬州市交警三大队的一名警官介绍说,一个多月里,他执勤的路段有6名闯红灯者选择了现场“执勤”的受罚方式。“感觉这种办法还是有点效果,至少‘执勤’过的市民过这

个路口时都没有再违规。”

  对这一做法,有的市民表示赞同:“这种处罚方式很人性化,而且受罚者会留下深刻印象,以后不会再违规。”还有市民说,罚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简单的罚款不仅容易让人产生抵触心理,而且有人会认为只要交钱,犯多少次规都无所谓,罚款难以起到警示作用。用执勤代替罚款,给了违规市民一次与交警“换位”的机会,也让他们对自身行为多了些思考和反省。

  反对者则认为,此举缺乏法律依据。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闯红灯者承担责任的方式只有两种:警告和5元以下罚款。因此,交警让闯红灯者“执勤”的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这种做法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另外,交通管理权作为交警的一项法定行政行为,其行为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交警。让闯红灯者“执勤”,有损管理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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