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狗纪”颁布半月还是满街跑狗 没有处罚措施市民不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1:55 东方今报

  今报许昌讯 “城区各类游园禁止市民带狗进入,26条主要道路禁止遛狗”,许昌市区集中整治犬类的通告发出半个多月以来,违规遛狗的场景依然天天出现。

  劝说遛狗者反遭骂

  前天早上6时许,记者来到许昌市春秋园林广场,这里是市民遛狗的集中地。与9月

1日前一样,广场草坪上已聚集了10多条宠物狗,其中不乏大型狗。广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彭学恩说,广场本来禁止带狗进入,但遛狗者每天早上和下午6时左右照样来这儿遛狗。往往是保洁员在前面清扫,狗在后面拉屎。他们劝说时,要么遭遇白眼,要么挨骂。

  当天,在许昌市文峰广场、建设路、文峰路、桥头游园等地方,也不时有遛狗的身影出现。

  整治违规遛狗遭遇处罚空白

  据了解,许昌市区的广场、游园和26条禁止遛狗的道路分属园林、办事处、城管等部门管理,但都遇到相同难题——对违规者无法处罚。

  许昌市城管监察支队负责人李珂透露,自9月1日起,他们已将街头遛狗的监督管理纳入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发现有市民遛狗等现象,城管队员立即进行劝说和制止。但是由于无法实行强制性措施,个别市民对劝说不理睬,他们也无奈。

  许昌市城管局市容科科长李刚说,根据分工,城管部门负责查处遛狗及其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但他们的处罚依据只有一条,即《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牲畜或宠物的携带者对牲畜或宠物的粪便不及时清除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禁遛区内遛狗的行为,目前没处罚的依据。

  市民建议尽快出台处罚措施

  对禁遛区内,如何制止违规遛狗问题,不少市民建议,政府在教育引导市民文明养狗的同时,也要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和办法,实行一手软一手硬,禁遛区内的遛狗现象才会减少和消失。

  ■相关链接

  8月24日,山西省教育和公安部门联合出台规定,校园办公区、学生宿舍区、公共绿地等校内公共场所禁止一切犬只进入。对违反规定的犬只,校保卫处、小区管理部门有权予以收缴;如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可对犬只实施捕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