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圆明园未尝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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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1:56 北京晨报 |
重现辉煌与铭记国耻并行不悖 浙江横店集团将筹资200亿元,耗时五年在横店再造圆明园,初步规划占地面积350公顷,与圆明园一般大小。于是,断壁残垣的圆明园是否需要复建、能否成功复建等问题在业内引发热议。(《国际金融报》) 此消息引起了一些专家和公众的质疑——“在英法联军的大火中,圆明园已经死了,如今残破的圆明园是那段历史的见证人,不管在哪里重建,价值都不大。” 这种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然而,浙江横店集团意图“打造”的这个“圆明园”,并非是在圆明园遗址上“重建”,而只是一种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展开的商业运作,不可能对圆明园遗址构成任何“伤害”。 有种观点认为,不论是出于何种目的,“国耻的印记”不可“复制”,是独一无二的现实存在,只有这样才能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任何对于圆明园的“重建”或者“复制”,都是对于1860年国耻的遗忘。这种观念恐怕是陷入了形式主义。在现代技术还原出来的“圆明园”里游览观赏,就是对那段中华民族遭受欺凌和磨难屈辱史的忘记?二者之间是不能划等号的。 “再造圆明园”与铭记国耻并行不悖,“商业的圆明园”与“国耻的圆明园”并存不悖。对于如何纪念和铭记国耻,我们大可不必拘泥于形式。 陈一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