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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否有权“强卖”通行证?(圆桌论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3:37 江南时报

  昨天,本报刊登了家住苏州马浜花园的居民投诉,称小区居民被物管强制买了“流动人口通行证”,而在通行证的背面居然印着“自愿办理”。物管“强卖”通行证,究竟是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还是变相收费?

  支持方:丢车的钱能办几百张出入证

  南京苏宁千秋情缘小区03栋赵女士:我觉得物管部门这样做,出发点是好的,至少也是为了保障业主的安全和利益吧。以前没有搬过来之前住的是老小区,门岗形同虚设,小区里面频频失窃,一年内光是我儿子就被偷了5辆山地车。那些钱可以办几百个出入证了。就像保险一样,没有风险时,5块钱为大家提供的是一种保障,而有风险时就是一把挡风遮雨的“伞”,花5块钱办出入证,其实也算是买“保险”。现在的新建小区一般都是管理较为严格的,我觉得这个5块钱花的一点都不冤枉。

  南京海月花园03栋吴小姐:我们小区门口现在也有“凭证出入”的牌子,但每次好像也没有人问,可能是我们天天出入,脸都比较熟悉的缘故吧。但我觉得在小区里面开设美容店、饭店,这样就不太好管理了。小区里面设置的服务设施对外经营,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小区处于“失控”状态。没听说过,哪位客人去做美容或就餐者要凭通行证的。所以,不能控制好这些客源,怎么能使外来人员办理的出入证不是花的冤枉钱?还有办证的物管部门收取的费用,是否属于私设“小金库”?如果按照一个证一块钱的利润,两三千人就要有几千块钱的收入。现在小区的管理一定要使用现代化的手段,电子监控设备要不留死角,把大门、小门都放在掌控之中。临时暂住人口办理通行证,也会给人产生被歧视感,我觉得还是不办为妙,即使需要办理,最好也是免费,哪怕收取押金也行。

  物业公司:办证可以,不能强买强卖

  南京阳光物业管理公司汇贤居物业分公司陈经理:我们对于小区内的外来人口也需要办理“临时出入证”,动机还是为了保障业主的利益和安全,而居住在小区内的业主是不需要办理的。临时出入证主要是控制外来人口,比如搞装潢的工人或临时租住人员,一般我们会收取几块钱的工本费,这也是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来办的。但在办理的过程中,仍然会有人不理解、不配合,甚至要工作人员几次上门说服才能办成。如果小区具备一些硬件设施,也可以不要“出入证”,像我们“阳光”物业在万科金色家园就安装了“门禁系统”,遇有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门岗可以使用门禁系统与业主取得联系,也能较好地保障小区的安全。我觉得有关人员办理出入证,可以把工作做到位,不能强买强卖,这样才能把好事办好。

  反对方:

  只要违规,就该取缔

  南京程阁老巷小区1805室钟先生:现在的小区管理都是一切向钱看,什么都要钱。就拿电梯来说吧,除了家里人买月票之外,有亲戚朋友上门,每人次竟然要收4毛钱,我们不愿意物管向客人收钱,哪怕你把电梯的月票费用标准定高一点嘛。收费人员的素质又低,每次收钱都是吼巴巴的,搞得大家都不开心,现在家里的亲戚都不敢来了。作为业主来讲,每个月都要交物管费,既然交了费用,就应该享受物管提供的服务,而不是反复收费、重复收费。可能我的维权意识太过强烈,但没有办法,不积极主动维权,物管更要欺负人的。虽然5块钱是小数目,但只要违规,有关部门就应该取缔。

□本报记者 木木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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