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的机动车肇事责任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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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3:57 大河网-河南日报 |
编辑同志: 我哥受雇于一化工公司当门卫。不久前的一天,公司老板让我哥借朋友黎某的面包车外出办事,不料途中遭遇车祸,对方受重伤,公安部门认定我哥负事故全责。因与受害人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将化工公司、车主黎某和我哥一同告上法庭。请问,化工公司、黎某和我哥应分别承担什么责任?读者江天 江天同志: 因你哥对事故负全责,所以你哥应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雇主化工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⑩4许凤梅曹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