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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天坛公园的核桃为何大家敢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6:00 光明网
成彪(江苏编辑)

  入秋吃“树熟儿”是老北京的习俗,天坛公园内的上百棵已到挂果期的核桃树成了一些不文明游客的口中餐。砖头砸、抛水壶,都为能砸下树上的累累果实。(9月13日《北京晨报》)

  汉朝名相窦婴在劝皇上早立太子时打过一个比方:一只兔子从眼前跑过,所有人都跟着往前追打;集市上的兔子多的是,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抢夺。究其原因,满地乱跑的兔子

是“无主兔”,谁捉得谁享用;集市上的兔子都是“有主兔”,谁抢夺谁犯法。这个比方很适用于天坛乃至所有公园的树果:公园姓“公”,游客很容易产生“无主果”的认识,进而以砖头砸、抛水壶甚至攀爬树木等不文明手段采摘。接下来,我来指认几种“主人”,看会有什么结果:

  一、公众果——树、树果的“主人”是公众。在公园门口、门票背面写上:公园内的树木果实请勿采摘,果实成熟后由公园统一采摘,再免费赠送给游客们品尝……有了这样的规定,哪个游客再用砖头砸、抛水壶,就是侵犯公众利益,抢夺他人口禄,必然受到大家的谴责。如此,相信少有人敢于犯众怒。

  二、自养果——树、树果的“主人”是认养此树的市民。公园内树木养护成本不低,为了激发市民建管公园的热情,不妨将公园内的树让市民领养,每年缴纳一定的养护费用后,可在树上挂上写有养护者姓名的牌子,可以收获此树的果实,等等。树以果反哺“主人”,再随意采摘,就无异于偷抢;因攀爬造成的伤害,也无人承担责任。至此,估计没人再生占有他人成果的非份之念。

  三、爱心果——树、树果的“主人”是特殊群体。公开宣布公园内所有果实都是“爱心果”,归属于“希望小学”的孩子们或白血病儿童:待树果成熟后,公园采摘下来进行爱心大拍卖,全部所得都捐赠给上面这些特殊群体。同情、善良是公众心理承受的底线,谁要是争抢、偷摘特殊群体的捐助,那他将遭到口诛笔伐,为公众所不容。

  以上技巧,公园管理者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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