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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6: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邮编:510121 地址: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广州日报社珠三角新闻中心 E-mail:gzrbzsj@Tom.com (来信请注明咨询台收) 炒菜厨师手腕韧带拉伤 是否属于工伤? 问:我是一名厨师,在一家饭店工作。前些天炒菜时,因为饭店客人催着上菜,我一慌就把手腕给扭了。医生说是韧带拉伤,要接受治疗。这是否属于工伤?读者:周天答: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你的受伤是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队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应该按工伤进行对待和处理。 主持 王 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