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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车一颠四乘客致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6: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周桂颜)本想着高高兴兴地去旅游,没想到目的地还没有到,车上四名乘客就因为车辆忽然发生激烈颠簸,分别出现了压缩性甚至是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十级至九级伤残。在与旅行社协商无效后,其中三名受伤乘客将旅行社告上了法庭。近日,南海法院一审对此案作出判决:旅行社分别对三名受伤乘客各作出十万元以上合理赔偿。

  意外:未到目的地途中受伤

  去年3月份,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河东石庙村居民及家属共141人自费包团参加佛山市某旅行社组织的澳门一天游旅行团。去年3月26日,该村代表与旅行社签订了《广东省旅游组团合同》。次日6时,141名团友坐上了旅行社提供的大客车。

  大客车行驶至广州市芳村惠盐路路段水泥路面与沥青路面的交界时,因为司机郭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致使车辆突然发生激烈颠簸。满车乘客东倒西歪。其中梁某、杜某、周某等四名介于30余岁至50余岁的乘客,更是一下子觉得腰部剧痛。事发后,双方均没有立即报警,但梁某、杜某、周某等人的行程却由于受伤而被迫终止。

  梁某于3月29日转院至佛山市中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腰3椎体爆裂性骨折。此外,周某和杜某也分别被诊断为压缩性骨折,住院146天及148天。经鉴定,四名受伤乘客分别为十级至九级伤残。

  近日南海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作为被告的旅行社要赔偿三名原告各10万元左右的赔偿。法院还判决旅行社支付6万多元给周某的父亲和子女、支付2.7万多元给杜某的父母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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