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遭拒砍死假想“情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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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6: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法院判决 自首从轻判死缓 法庭上,被害人韦某的父母不仅要求谭垂银作出赔偿,也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法院查明,韦虽是在公司内被杀害,但他是由谭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整个事件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公司在客观上不可能及时预见和控制。且公司在伤害行为发生后迅速采取行动,厂内的工人和保安也及时拨打了110及120报警和急救电话,因此公司对韦某的死亡没有过错。 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人谭垂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谭垂银在犯罪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佛山中院近日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谭垂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向受害人的父母赔偿经济损失9.7万元。 案件回放 争风吃醋砍杀工友 “报警吧!”今年4月5日早上7时40分,年仅22岁的广西人谭垂银眼神呆滞,满身血迹,他慢慢地从自己工作的佛山市南海区小塘某塑料厂的车间走出来,边走边向工友唠叨着。工友们开始互相议论起来,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听到谭垂银同一车间的工友周某、伍某等人大喊“杀人啦”,大伙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马上报了警。 这时的谭垂银在门口洗了洗沾满鲜血的手,然后走到厂门口打了一通电话回家后,静静等待警察的到来。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谭垂银不但没有反抗警方的抓捕,还指着车间的方向,不断向警方提着:“我砍倒他了,我砍倒他了……” 民警顺着谭垂银指的方向,来到车间的北侧,在里面发现一名男子倒在血泊当中,男子的头部、颈部中了多刀,伤口还在喷着鲜血。经调查,该男子已经证实死亡。在男尸头部西侧,警方还找到了一把沾有血迹和头发的柴刀。 经对谭垂银的审讯以及他的工友提供的口供,警方发现,这原来是一起为争夺女友而怒砍工友的惨剧。 谭垂银从2002年开始来到广东,直到2005年为止,他先后在佛山、江门、中山等地打工,2006年2月开始在佛山市南海区小塘某塑料厂工作。来到该塑料厂后,他遇到了女工友阿霞,便一见倾心,开始展开了对阿霞的追求。 “谭垂银这样追阿霞一辈子也追不到。”今年4月2日晚,韦某在宿舍对另外一位工友说这句话时,竟被谭垂银无意中听到。谭垂银知道,韦某同样也是阿霞的追求者,他认为韦某这样说无非是想诋毁自己,于是按捺不住,与韦某大吵了一顿。 他们吵的这一架被不少工友见到,作为被追的对象阿霞很快便知道谭、韦二人因她的事产生矛盾。同月4日晚,阿霞请谭、韦二人到她的宿舍喝酒,希望他俩和好。 酒桌上,谭垂银对韦某说:“是朋友就握手。”尽管谭两次想与韦握手做朋友,但遭到韦的拒绝,最后韦还离席返回宿舍,谭只好跟着回去。 回到宿舍后,谭垂银问韦某是不是喜欢阿霞,韦某说不是,但谭垂银还是不相信,认为他待人不够诚恳,于是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值班保安听到后立刻上宿舍制止。 5日早上,谭垂银醒来想起吵架的事十分气愤,心里想打死韦某。上班时,他从公司碎料房拿了一把柴刀走到韦某背后朝其头、颈部连砍数刀,致韦某当场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