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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用餐荤菜不高于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7: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古灵记者谢璐)学生在学校食堂吃午餐,荤菜每份不高于2元,素菜每份不高于1元……配菜至少是一荤一素一汤,而学生是否在校用餐,也必须学生和家长自愿。记者昨(19)日从金牛区物价局了解到,该区日前出台了《金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属管理的各中小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的午餐伙食做出新规。

  学生用餐坚持自愿原则

  据了解,金牛区物价局通过走访学校等方式,经请示成都市物价局同意,于本月正式出台《金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所指的“伙食费”主要是指由金牛区属管理的各中小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的午餐伙食费。《办法》要求,各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高年级学生)为组员的学校食堂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食堂的安全、卫生、伙食质量和费用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定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一些食品供应价格有争议或学生、家长反响强烈的问题,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召开听证会,使食堂管理做到公开透明。学生是否在校用餐,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口强制要求学生在校用餐。学生伙食费应按月收取并及时结算,鼓励学校采取学生自购饭票或划卡消费等自助消费模式,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对不具备自主消费条件的学生,学校应采取集体就餐方式,但最少每月应结算一次伙食费,多退少补。对因故并经家长同意不能在校就餐的学生,应按所缺餐数向学生家长退还伙食费。坚决杜绝学校按学年(学期)一次性收取学生伙食费且不进行结算的行为。

  集体就餐每餐不高于6元

  《办法》还对义务阶段学校食堂午餐配菜规格及价格标准做出规定:荤菜每份不高于2元,素菜每份不高于1元,汤菜每份不高于0.5元,米饭每份不高于0.5元,配菜方面不能少于两菜(一荤一素)一汤。集体就餐的学校每生每餐伙食费不高于6元。当学生及学生家长对伙食配置提出更高要求时,学校经金牛区物价局和金牛区教育局审核后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适当浮动。金牛区物价局特别指出,各校凡高于上述标准的,从《金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之日起一律降下来,对低于上述标准需调整的,一律报区物价局、教育局审核。

  定期检查收费按保本原则

  同时,《办法》要求实行学校食堂菜谱公示制度,学校食堂必须提前一周向学生公布下周的膳食品种、价格,并作好记录备查,膳食结构应科学、营养、合理,品种丰富、质价相符。为确保各校按照保本原则收取伙食费,金牛区物价局和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查看食堂管理账目,了解伙食费使用情况,深入食堂查看主副食原料使用加工情况,了解饭菜质量。对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用、超标准收取学生伙食费或变相多收学生费用的将作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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