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群体离婚闹剧再现双轨制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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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7: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刘仲铭(成都 西南石油大学教师) 不是群众荒唐,是政策失当。在政策里,教师们(政策的相对人)被分为两类,一类适用考核上岗的竞争机制,另一类适用“人性化举措”。 这政策,其实就是一种双轨制。笔者无意怀疑政策制定者鱼与熊掌兼得的善良动机。但是,政策的执行并不是一个单靠公权力强制推行的单向过程(就像传统观念想象的那样),而是一个与相对人互动的博弈过程。 教师们不会甘心静态地被人家“分类”,只要有可能,总要按自己的利益给自己“归类”。与安身立命的饭碗相比,离婚的心理成本又算得了什么呢?加之离婚也是当事人可控的,因为法律对协议离婚只要求形式上的自愿,即意思表示一致,不过问动机。于是能离的都离了,本想演一场刚柔并济的正剧,弄成了闹剧。双轨制,不陌生,它有一次“经典”的试点和失败。上世纪80年代后半期,推行价格双轨制,一种物资计划内外两个价,而且差价悬殊,动机也是善良的,“充分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机制的作用”。没想到啊,有点能耐的都在倒腾,而最有能耐的当然非某些官员莫属,曰“官倒”。出于完美的动机,却落得完败的结局,这就是双轨制的困境。 回到本题。该政策除了在程序上容易被钻空子以外,实体上也甚可商榷:其一,就业是关系到全体劳动者重大利益的事项,一部分人豁免考核对竞争上岗者公平吗?豁免的理由足可对抗公平的价值吗?其二,豁免的效果是否会养庸奖懒?按愚意,考核上岗就应一视同仁,至于生活困难而又下岗者,交由社会保障解决;如果社会保障不成熟,可出台专门的救济措施,不要菠菜豆腐一锅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