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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宪法法院院长职位尴尬空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8:23 法制日报

  国际特稿

  本报驻首尔记者 刘复晨

  韩国宪法法院原院长尹永哲9月14日已经如期离任,有关韩国历史上首位女宪法法院院长提名人全孝淑的任命还在激烈辩论中,韩国宪法法院院长职位在历史上头一次出现了尴

尬的空缺。全孝淑能否成为韩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宪法法院院长吗?同时她能否开创由宪法法院法官直接提拔为宪法法院院长的先例吗?

  原定于9月19日召开的韩国国会关于通过宪法法院院长人事任命议案的会议由于在野党的反对,未能如期举行。这种在韩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宪法法院院长一职出现空缺的情况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今年8月韩国总统提名了一位女性宪法法院院长候选人,这一提名本可以为韩国法律界带来两大历史性突破,成为韩国法律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但围绕任命程序的合法性问题,韩国朝野你攻我防,使全孝淑任命动议案迟迟不得通过,最终导致了宪法法院院长职位空缺的尴尬局面,严重影响了宪法法院的权威。

  首次提名女性担纲

  今年55岁的全孝淑是8月16日被总统卢武铉提名为宪法法院院长候选人的,这是宪法法院1988年成立以来诞生的首位女性院长候选人。当天青瓦台发言人表示,全孝淑稍后将辞去宪法法院法官职务,通过国会人事听证会之后重新获得6年任期。因为全孝淑于2003年8月由大法院院长提名担任宪法法院法官,目前任期只剩3年半,如果由宪法法院法官直接任命为院长,她只能担任3年半的宪法法院院长。为使全孝淑获得6年任期,她需要辞去宪法法院法官的职务。

  韩国宪法法院包括院长在内共有9名法官,总统、大法院院长和国会各有3个提名权,任期为6年可以连任。

  青瓦台还评价,全孝淑在担任宪法法院法官期间,能够维护少数人的权益,在保护弱势阶层和妇女权益、福利及环境等问题上能采纳新的价值观念,是宪法法院院长的合适人选。如果全孝淑顺利通过国会批准,韩国法律史将就此产生两大突破。首先全孝淑将成为韩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宪法法院院长;同时她也将成为第一个由宪法法院法官直接提拔为院长的宪法法院院长。此前3位院长都是大法院法官出身,被任命为宪法法院法官后才提名为院长的。

  全孝淑与总统卢武铉同期通过司法考试,在新行政首都违宪判决案中是惟一一位支持政府迁都的法官。因此全孝淑被外界认为政治立场倾向于政府,而总统府的提名也带有明显的“裙带”痕迹,全孝淑履行职责时能否在政治理念上保持独立和中立被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但专门研究宪法法院的有关专家指出,由总统提名任命的宪法法院院长在审判时最后一个发表意见,很难影响宪法法院的判决结果。

  因程序问题遭阻击

  全孝淑的任命动议案于9月8日呈交国会总会,但在野党议员以任命过程中程序存在问题为由集体缺席,使这一动议案没能付诸表决。

  因为宪法法院院长的任命表决案需在职议员(298人)半数以上出席,且出席议员过半数赞成才能通过。但8日当天由于在野党不参与表决,执政党仅有142个议席未能满足在职议员的过半数(150人)条件。自从1988年宪法法院设立以来,任命动议案首次遭遇议员罢会而流产。

  另外《人事听证会法》规定,自中央人事委员会向国会递交任命动议案之日起,应在20天内处理完毕。全孝淑任命动议案的最终期限为9月10日,因为朝野各政党没有在9月10之前达成妥协,全孝淑任命动议案最终超过了时限。

  在野党质疑指定全孝淑为宪法法院院长的程序违法和候选人不具备相关资格。因为总统府将之提名为宪法法院院长后,身为宪法法院法官的全孝淑首先辞去了法官职务,而后中央人事委员会向国会递交了《宪法法院院长任命动议案》。而宪法规定,“宪法法院院长从‘法官中’任命”,而全孝淑辞职后只是一名拥有律师资格的普通律师。因此应按程序通过召开听证会将“普通人全孝淑”再任命为宪法法院的法官,再将“全孝淑法官”指定为宪法法院的院长,但青瓦台只递交了《宪法裁判所所长任命动议案》,将普通人直接任命为宪法法院院长。

  在野党指出:“全孝淑辞去宪法法院法官职务,因此不能成为宪法法院院长候选人,应另行启动法官任命和国会法司委员会的听证程序。”多数法律界人士也批评,全孝淑担任三年院长后结束任期合理合法,企图利用宪法法院院长任期和连任没有明确规定的法律盲点,为延长任期加以变通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宪法法院的权威和地位。

  宪法法院权威受损

  在9月8日表决前,朝野政党就全孝淑任命程序的问题展开了4天激烈争论,中央人事委员会认为,法律规定拥有律师资格的人就可以担任法官,因此在《宪法裁判所所长任命动议案》中附加“宪法法院法官以及”等字句后,向国会递交了“宪法法院院长任命动议案补正书”。

  但大国家党称:“由国会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同时进行宪法法院法官听证会和院长人事听证会,缺乏法律依据。执政党和总统府因私心企图延长全孝淑的院长任期,一手造成了目前的程序违法争议,执政党和总统应该道歉。全孝淑一味迎合总统府丧失了中立性,不适于担任宪法法院院长一职,应主动放弃候选人资格。”

  《国会法》、《人事听证会法》、《宪法法院法》规定,宪法法院院长听证会在国会人事听证委举行,但宪法法院法官听证会则在国会法司委进行。因此严格来讲,全孝淑要成为宪法法院院长需要经过国会人事听证委和国会法司委两次的听证会。

  13日青瓦台秘书室室长表示,“由于没能充分考虑到部分程序问题,导致在国会出现争议,给国民带来忧虑,对此深感遗憾。”国会议长也不得不出面道歉。民主党、民劳党、国民中心党等3个在野小党接受了青瓦台和国会议长的道歉,但决定不在14日的国会总会上表决全孝淑任命动议案,而推迟到19日开始的新一轮国会总会,以谋求朝野双方的共识。但最大的在野党大国家党抗议“此举不能算作道歉,道歉也无法解决已经发生了的程序不当问题”,主张只有撤消提名或全孝淑放弃角逐才是解决之道,并且立场强硬。

  而宪法法院原院长尹永哲9月14日已经如期离任,全孝淑最快也只能于19日通过国会批准成为首位女院长,因此院长职位出现了尴尬的空缺。在野党议员认为,总统任命宪法法院院长的标准应是谁更能保持政治中立,维护宪法,使宪法法院成为“国民的宪法守护神”。但政府却专门挑选“自己人”,又千方百计延长任期,要将宪法法院掌握在自己手中,结果给宪法裁判所的地位和威信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西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池锋表示,“朝野双方本应该尽力避免这种混乱和谁都难辞其咎的局面,但随着宪法法院的影响日益扩大,政党推行政策的合法性常需交于宪法法院判定,所以他们都想对院长这一职位施加影响,以便在朝野较量中占据上风,预计今后院长空缺的责任问题也将成为朝野双方争论的焦点。应该以此为教训,尽快完善宪法法院院长任期及连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新闻人物

  全孝淑

  

  全孝淑1951年出生于韩国全罗南道,1973年毕业于韩国著名的梨花女子大学法学院,1975年通过国家法官考试。

  在这之后,她先后在首尔和水原的地方法院担任民事、刑事、家庭等法庭的法官。1988至1989年在英国伦敦大学英王学院作访问学者。

  2001年她被任命为首尔高等法院高级法官,2003年被任命为韩国宪法法院首位女法官。2004年,韩国宪法法院的9名法官以8:1的表决结果,裁决卢武铉政府提出的迁都计划违宪,而全孝淑是惟一支持迁都的那名法官。

  背景资料

  韩国宪法法院

  韩国宪法法院建立于1988年9月,是根据韩国宪法设立的独立的司法机构。宪法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建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对有关宪法的问题进行裁决,以保护宪法和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法院拥有裁定对总统、总理和法官的弹劾,决定解散政党,审查立法与宪法的一致性,解决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之间或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纠纷以及裁定有关宪法的申诉等5个方面的司法权。

  宪法法院由9名法官组成。法官都由总统指派,但他们当中的3人必须是由国会提名的人选,另3人必须是由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的人选。法官的任期为6年,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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