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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建项目擅自开工银行不予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邓红阳 河南省日前出台《关于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做好当前金融工作的意见》,提出要运用“金融之手”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转型。

  意见指出,今后将集中支持有市场、有效益、节约资源、符合环护要求的项目建设;严格禁止高耗能、高污染、技术含量低的项目及违规项目建设。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的项目,必须经投资主管部门办理核准,权限不得下放;对其他属于备案的企业投资

项目,省发改委要严格审查,防止以备案代替审批式核准;加大对未经备案、核准擅自开工项目的查处力度,凡未备案或核准的项目,银行不予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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