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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少年宾馆打工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8:3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我来这里已经4个月了,工作是给客人拉门的门童,没有人歧视我。”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缓刑5年的小强(化名)今年5月来到南京龙珠宾馆边工作边服刑,每月可拿600元报酬。

  少年犯到宾馆当门童

  “我很后悔以前做的那些不好的事,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小强说。2005年4月22日晚6时许,小强因到某学院上厕所遭门卫程某某夫妇拒绝,遂纠集他人携带两把砍刀进入学院传达室,殴打并持刀砍伤程某某夫妇,小强一伙的行为造成程某某额面部两处纵形皮肤裂伤,其妻周某某头部多处创口,头皮下血肿,双顶骨、额骨骨折,气颅,右顶部硬膜外血肿,中线结构轻度左移。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周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被害人程某某夫妇向小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小强父母自愿给付被害夫妇赔偿款3万元整。今年5月,秦淮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小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为了挽救小强,秦淮区法院法官将小强送至法院与南京珠江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设的“珠江青少年成长基地”,实行边工作边改造的帮教模式。4个月下来,小强身上发生了很大改变。

  “我刚开始上班很不习惯,经常迟到,现在我知道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了。我很喜欢这样的改造。”已经自食其力的小强说。

  抢劫少年成尽职保安

  “想想当初为了抢1块钱去伤害别人,我真难过。”小宇说。2005年2月25日12时许,小宇与人事先预谋实施抢劫并进行分工,将学生郑某骗出校外,小宇将郑某带至六角井,以语言威胁逼迫郑某交出100元钱,随即郑某回家取来人民币100元被其抢走。2005年2月28日12时许,小宇在六角井门口持刀威胁郑某并劫得人民币1元。后又纠集他人预谋共同到郑某家中实施抢劫。用剪刀撬开橱柜抽屉,劫得游戏机、手机、便携式播放机、运动服、遥控玩具赛车及人民币30元等物。今年5月,秦淮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

  “我自从来这里做保安后,改掉了许多小毛病。看到现在外面很多人还找不到工作,我一个犯过错的人,能自食其力,我很知足。”小宇说。

  作者:秦法 蒋云波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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