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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将促进个体户如实申报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24 新文化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 江国成) 国家税务总局19日宣布,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税管理,修订了《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由19条增加到28条,对大部分条款都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

  新《办法》将法规的适用范围修改为“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

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新《办法》对适用范围还明确界定了量化标准,对不同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分类管理,使个体税收逐步实现精细化管理。此外,明确界定量化标准有利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设置账簿,加强管理,使其正确核算,规范经营行为,从而达到如实申报纳税的目的。税务机关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督促其设置账簿,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对达不到建账标准的,则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界限较为清楚,有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增加了“定额公示”程序,将提高核定工作的透明度,对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缓解征、纳双方矛盾都将产生积极作用。“定额公示”还有利于体现税收负担合理、廉政执法的原则。

  这位负责人说,1997年6月19日实施的原《办法》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申报、纳税方式上都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国税总局因此对原《办法》作出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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