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维权”叫“挟公众以发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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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28 大河网-大河报 |
据9月19日《法制日报》报道,9月8日,济南市经历了少有的大面积停水,停水范围近百万居民。这次停水,是因为水源、供水、供电三集团的利益博弈——三家各自“维权”,成为这次大面积停水的症结所在。而在三家的“维权”中,公众利益成为牺牲品。 所谓“水源、供水、供电三集团的利益博弈”,说白了就是三角债导致的大施拳脚。任何个人、单位、部门,一旦合法权益受损,都可以积极维权,这一点绝无异议。问题是 ,你在大施拳脚时,你的拳脚对谁而施展?“水”“电”打架,百姓遭殃。欠钱不给以至于停电,无电可用以至于停水,在这场垄断企业的较量中,公共利益成为被侵权对象。笔者想问:按期足额交纳水费、电费的老百姓,他们找谁维权去?一些垄断企业往往在关键时刻“挟公众以发号令”,把公众利益悬挂起来作为自己的筹码,老百姓似乎除了悲叹一声“糟糕,垄断企业要‘维权’了”而别无他法。谁叫人家有“本钱”呢! 垄断,意味着特权。但是,这种特权并不是没有限制的,而且,企业一旦获得垄断的特权,必定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应该说,在当前,我们身边没有不承担相应义务的特权。垄断企业屡屡敢于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挟公众”,自然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力量去监督其履行相应义务。这种情况下,只要垄断企业要“维权”,对老百姓来说,就意味着只能大喊“糟糕”。 □李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