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省内流动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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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33 南方新闻网 |
民警深入中大国际交流学院听“民声”,外国人居留问题成焦点 留学生省内流动可否延期? 本报讯(记者徐艳许冰实习生张骏通讯员龚宣)昨日,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几位民警前往中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开展“民警听民声”活动。中山大学一老师提出,在广 州和珠海校区之间流动的留学生离开广州或珠海时需要先办理迁出手续,再办理新的居留手续,过程十分烦琐,希望能在两个城市之间直接延期。出入境管理部门表示将会与其他部门尽力协调,认真考虑这一意见,并增加上门服务次数。警民互动 1中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外国人办理居留许可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市出入境管理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在为外国人办理居留许可时收取外国人居留许可费的收费标准为: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至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 2中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免签证国家居民来华居留手续具体如何? 市出入境管理处:同我国签订互免签证协议国家的人员在华停留不超过三十日的,免办居留证件;停留三十日以上的,须入境后十日之内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临时居留证》或《外国人居留证》。我国单方面对其实行免签证国家的居民来华停留不超过十五日的,免办居留证件;停留十五日以上的,需办理居留证。 3中山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中山大学有4个校区,其中有个校区在珠海,本科留学生来到中山大学之后先在珠海学习2年,再回广州的校区学习,其间需要先从珠海办理迁出手续再在广州市公安局办理居留手续,学生们觉得手续十分烦琐,是否可以让他们直接在广州市公安局办理延期? 市出入境管理处:对于这个特殊的个案我们会与其他部门协商并认真考虑是否可以采取灵活的方法方便学生。不过无论如何,留学生到达一个新的城市时需要办理临时居留登记手续,以便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