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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拐至大学城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34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陈骁鹏通讯员穗法宣)少女吴某到广州投靠亲友,不想刚到广州火车站就被拐卖到大学城卖淫,直到家人闻讯拿钱为女孩“赎身”,才将鸡头人赃并获。记者昨天获悉,市中院终审判决,收买、强奸、强迫吴某卖淫的案犯潘学军获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7月11日晚,来广州投靠亲友的女孩吴某与同伴在广州火车站被一名男子骗至一

出租屋。当晚便遭到多名男子恐吓,要求她去卖淫。但次日清晨,她便被以控制妇女卖淫为生的潘学军以2400元“买”走了。

  “买”下吴某当天,为防止吴某逃跑,潘学军强迫她与自己发生关系。次日便将她带到广州大学城北亭村北亭大街的一间出租屋,开始逼迫她接客卖淫。

  到7月15日晚,吴某已经连续“接客”近十次,所得300多元全部上交给潘学军。不堪蹂躏的吴某请求潘学军让自己联系家人将自己“赎”出去。当晚,吴某打电话给自己的干爹陈某求救,陈某答应了潘学军的要求。7月16日下午,陈某前往派出所报案,在便衣民警陪同下到与潘学军约定的地点。前来交易的潘学军被当场抓获。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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