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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银行媚官也是一种“权钱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42 正义网

  据9月19日《新闻晨报》报道,“副处级(含)以上职位”与“30万元循环授信额度”,这看似无关的两个命题却被银行紧密联系在一起。日前,中国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个人信用循环贷款业务,其山东、河北等部分分行“下文”规定:级别相当于副处级(含)以上的人员,最高可循环信用贷款30万元;科级则可贷20万元;级别与一般公务员相当的人,则能贷10万元。

  银行的信用贷款,是看重个人的信用,还是看重权力、职务、身份?信用贷款的本意是以借款人个人信用为借贷依据的,为何异化成一种媚官行为?有关专家认为,一些银行变相将官员的个人信誉与“政府信用”、“企业信用”挂钩,等同于把这些“信用”拿出来抵押给银行。

  银行媚官其实是一种“权钱交易”。习惯上的“权钱交易”指的是,用权力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用金钱来“购买”权力等,但银行的媚官行为,拓宽了“权钱交易”的内涵,将贷款依附于权力之上,本来权力并没有拥有这份“利好”,只是在银行献媚下,一定的权力就 “附带”着一定数额的“金钱”;当然银行献媚也不会做着亏本生意,他们巧妙地把 “政府信用”纳入自己的业务范畴,从而,可望实现权力的“回报”。

  银行媚官损害了个人信用贷款的社会公平性。在建立诚信社会过程中,银行业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一定的责任。银行在追求其商业利润与规避风险的过程中,生成了贷款者的个人信用记录,但这样的个人信用应建立在摆脱权力制约,打破一切身份、地位、职务的界限,这将考验银行对服务对象的信用采集、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中的公平度与合理性。银行媚官一方面有违个人信用贷款的本意,纂改了个人信用的定义,可能让一些个人信用很好的客户因为职位的原因而得不到应得的服务;另一方面,银行的“信用观”人为地把“诚信与否”与“职位高低”挂起钩,无疑也损害了整个诚信社会的建设。

作者: 王旭东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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