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开房屋成本触痛了建设厅哪根神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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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56 正义网 |
公开房屋成本价、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以控制地产行业的暴利——今年省“两会”期间朱列玉代表提出的三条建议,近日被省建设厅一一“否决”。该厅在答复中表示,对商品住房成本价进行公开,或者公开的内容和程度把握不好,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见9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建设厅“否决”人大代表建议?多少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建设厅是无权“否决”人 大代表建议的,人大代表建议只在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否决,人大代表建议一旦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建设厅必须无条件执行。对此,我们姑且可以原谅他们用词不当。但是,对于建设厅找尽理由驳回人大代表建议唯独不替百姓说话却令人玩味:公开房屋成本触痛了建设厅哪根神经?为什么开发商未觉痛监管部门倒先喊起了疼?对此,我们不妨抛开情绪,理性地、公正地分析建设厅的理由是否成立。广东省建设厅认为,对商品住房成本价进行公开,或者公开的内容和程度把握不好,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不可否认,商品成本的确属于商业秘密的一部分,但是房屋成本能否够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保护,绝不能仅成本而论成本,必须抛开成本审视它的后果是否符合公平与正义,如果背离了公平与正义,如果再予以保护就是一种悖论。反观现实,我们不难得出,商品房价格曲高不下,暴利深重,加重了百姓的生活负担以至于令无数人沦为房奴并患发抑郁症,其非公平、非正义性显而易见,难道其成本还能视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吗? 进一步说,作为监管部门的建设厅,对房地产市场负有调控责任,理应平衡开发商与百姓的利益,而如今开发商与百姓的利益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不对等,却又弃百姓利益于不顾替开发商说话,紧紧捂住房屋成本这个不敢告人的秘密,暂且不说建设厅作为监管部门失职,其中有没有官商勾结、助涨房价也很令人怀疑。而在实际上,调控房价这么久,居然一直没有具体房价成本的资料供决策参考,连最基本的调控参照物不清楚,监管部门如何调控房价?连监管部门都跟着开发商忽悠百姓,百姓的知情权又如何保证?难道监管部门要让百姓继续闭着眼睛挨刀子? 在西方国家,政府经常发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成本价格情况,让公众了解、参与价格的形成,从而使价格趋于合理。眼下,面对房地产业的暴利,我们暂不奢求政府部门给予百姓多大的话语权,但是监管部门至少应当体恤一下苦不堪言的民情,给百姓一个明白的消费知情权,为什么监管部门连这一点都推三阻四?退一步说,只是公布一下房屋成本,又不是干涉房屋价格,监管部门强拦不放说明了什么?是不是房地商的暴利中也有监管部门的渔利? 人大代表为什么建议公开房屋成本?就是为了替百姓挑破房地产暴利的脓疮(这本是替监管部门做工作),而今开发商尚未觉痛监管部门便喊起了疼,可见监管部门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监管部门,这里面还必定存在着利益的驱动。行笔至此,作为百姓,我感到深深的悲哀。 作者: 张国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