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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普法长效机制成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0:01 南方日报

  教育宣传、建设普法基地、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宝安普法长效机制成型

  为了对进城劳务工进行普法,宝安区发动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普法运动。政府大力加大投入;律师作为先行者送法进社区、提供法律援助;进城劳务工也满心欣喜,因为在打工

的同时,能学习法律知识。

  自“三五”、“四五”实施普法以来,宝安区将法律送进工厂、送进社区,送到每一个宝安人的身边。

  5年来,宝安区司法局在社区、工厂、学校设置法制宣传栏3700多个,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629场,举办法制图片展览1353场;组织法制教育课587场,人员达300多万人次。

  今年,“五五”普法拉开序幕,宝安区掀起了“八个一”的普法活动,随之而来的,是一个逐步渗透的过程,宝安将打造百万法律明白人,让法律成为进城劳务工的道德标杆。

  最近,福永街道的方先生心情非常郁闷。因为想迫使其自动解除租房合约,房东和他玩起了失踪游戏。

  方先生租了3间房子做生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为5年,每满一年预交下一年度全年的租金,如果不能在一周之内交齐下一年的租金,则被视为放弃继续使用该房子的权利,合同即自动解除。

  今年5月,方先生准备交房租时,却发现房东不见了。经知情人指点后得知,由于近两年房价不断上涨,感觉亏了的房东,想提高房租又怕自己单方解除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于是想出了“躲”字诀,让房客无法按时交纳房租,构成违约,然后借机解除合约。

  多天寻找房东未果,不知所措的方先生拨通了法律服务热线——“12348”,在值班律师的建议下,方先生将应交纳的房屋租金拿到宝安区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提存后即被视为方先生履行了义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房东来承担。

  在宝安区,像方先生一样,遇见难事,碰上棘手事,随手拨打12348已成了一种习惯。2003年7月11日正式启用的12348热线,如今已经成为宝安区人民的一个法律咨询大热线了。每周的正常上班时间,大家也可直接到区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接待室免费获得法律服务。“12348”法律热线的7项工作职能中,首要的两项就是: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协调上门服务。

  装修工摔成腰椎骨折,劳动争议,工厂主不付工资等等事情,拨打了”12348”即获得法律知识。平时,大家也可上网,点击www.sz12348.com,法律论坛上,律师们会及时回复读者提出的相关疑问。遇到情况严重的,“12348”法律服务指挥协调中心还将指派律师,上门调查服务,为劳务工解决实际问题,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以免费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做法律明白人

  来自湖南的20岁姑娘李朝红,是石岩街道的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文员。进厂两年的她,参加了两次法律考试,宿舍楼下的那个大饭厅,就是她和工友们的考场。其时,宝安区司法局和石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前来监考,严肃的气氛一如当年的学校。

  在她的宿舍进门的位置有一个书柜,里面放着一些法律宣传小册,还有基本法律书籍。“有时间就翻翻,学到了不少知识。其他工友们的宿舍里,也都配置了这样的书柜。”一个来自河南的女工告诉记者,如果遇见问题,她就去找工会、找劳动所反映情况。

  在宝安,像李朝红这样的进城劳务工,是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的主力军。由于宝安工厂林立,进城劳务工人口占了全区人口的95%以上,用区司法局副局长马晓燕的话说:“进城劳务工是宝安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主力军,进城劳务工的普法是建设宝安区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城劳务工的素质提高了,宝安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

  如今,宝安正处于矛盾凸现期,外来人口多、城市管理欠完善,导致各种矛盾陆续出现。

  “当农村城市化后,越来越多的劳务工改变了过去的熟人社会,以往熟人社会的道德规范,在现代社会已经失去了约束力,只有重新寻找维护秩序的平衡点即法律,来给社会各阶层的人一个支撑。”区司法局的一位助理调研员认为,法律必须保障劳务工的基本权利,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

  正是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宝安自开展普法实践以来,就一直把劳务工普法纳入年度普法规划。这场全区的大普法运动,是一个自上而下,渗透各个阶层的系统工程,司法局、律师、企业,缺少哪一个环节,都无法将这场普法活动覆盖下去。

  “但是,在一些老板的观念里,教会员工法律知识,就等于教会员工故意和老板作对,所以对我们开展送法进工厂活动多少有些抵触。”在采访中,参与普法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无一例外地表示,企业主的不支持,是开展普法工作最大的困难。因此,在石岩司法所的所长张寿安看来,扭转企业老板和高层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至关重要。

  而宝安区司法局助理调研员余衍斌则告诉记者,为了能让法律进工厂,他们不得不采取曲折变通的方式。首先,是以社区的名义,召集各企业的培训员、行政主管、人事专员和财务人员等管理层人员学习企业的风险规范、金融知识等等,培养这些人的法律意识,并将劳动法等融入进去讲解,通过这些人的努力,推动企业老板重视法律,并最终让普法活动进入车间。“这是一个逐步渗透的过程,而不是摆摆台,造造势。”他说。

  长效机制保障法律权益

  “作为进城劳务工,对法治的理解就是懂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明白法律要求我们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为私利铤而走险,不因羡慕别人而起贪念……”在今年7月5日司法局召开的“如何做一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的会议上,来自外资企业的劳务工代表陈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今年以来,宝安区开展“八个一”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其包括编写一套法律教育读本、编排一台法制文艺节目、组织一次法制宣传展板巡回展、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系列送法进厂进社区活动、进行一次“做一个讲法治的现代公民”大讨论、办好一个《法治宝安》广电栏目、策划一个《说法周刊》报纸专刊。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来宝安视察工作时,对宝安提出的三个希望之一,就是“树立法律权威”,即发挥法律在社会调解、制约、引导的作用。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也曾特别强调了要进行普遍的、深入的、细致的法律宣传教育。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是建立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区司法局组织全区600余名律师进入社区,进驻宝安12个街道的173个社区,走出了一条“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工厂、法律进家庭”以及“法律咨询不进门、一般纠纷不进社区、重大矛盾不出街道”的“三进三不进”的法律进社区新路子。

  现在,全区85%的社区实现了无刑事案件、无吸毒贩毒、无群体性械斗、无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大小纠纷与“三五”普法期间相比下降了36%。宝民、安乐、大浪、灵芝、福中福、怀德、水田等社区等先后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示范社区”称号。

  教育宣传,建设普法基地,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宝安区已经架构成了一个普法的长效机制,余衍斌认为,普法要真正实施下去,必须让法律宣传和执法相配套,让劳务工不仅要学法懂法,更需要执法体制来保障其应得的权利。

  “未来的宝安,应该让法律再深入社区,深入到每一个社区人的身边,这需要不懈的努力和慢慢地渗透。”余衍斌表示,法律工作者应该走在前面,主动承担起责任,鼓励和关注弱势群体。

  人物访谈

  区司法局助理调研员余衍斌——

  普法与行政执法应有机统一

  记者:在进城劳务工的道德建设方面,司法行政机关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余衍斌:在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方面为进城劳务工道德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进城劳务工离开原来的居住地,来到陌生的环境,只有他们的人格尊严得到了尊重,基本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护,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而要做到这点,法律保障是个基础。

  当前,进城劳务工人格尊严受到伤害,基本权利受到侵犯的事情屡屡发生,对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做为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把法律知识教给劳务工,用法律手段帮助劳务工,维护他们的权益。只要他们的人格尊严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他们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维护,才有利于在劳务工中创造良好的风尚,形成良好的道德秩序。

  记者:在为劳务工提供法律保障方面,你们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余衍斌:宝安成立了全区第一家由政府出资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为低收入者、弱势群体,主要是劳务工提供法律援助;2003年开通了24小时法律咨询热线12348,也是主要面向劳务工的;2006年又组织了342名律师进社区、进工厂,为进城劳务工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把法律服务送到工厂,送进社区,为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记者: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还存在哪些困难,你们是怎么克服的?

  余衍斌:宝安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只有4个公职律师的编制,面对的却是全区数百万的劳务工,全区有12个街道,每个街道都有十几万劳务工,但目前街道级却没有法律援助机构。为克服这些困难,我们充分调动了社会律师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但法律援助理应是政府为弱势群体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因此,要解决好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壮大法律援助的队伍。

  记者:对于下一步工作有什么设想?

  余衍斌:我们主要有以下几个设想:第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提高广大进城劳务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第二,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调配合,把普法与行政执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使进城劳务工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第三,整合现有的法律援助资源,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进城劳务工能够得到充分的救济。

  典型故事

  “12348”耐心化解民事纠纷

  晚上11时许,“12348”的值班热线电话铃声响起。

  “我现在非常气愤,如果你们不处理的话,我将采取暴力手段。”电话那端的声音非常激动。

  “你们如果不管,那边就要出事了。”接线员王颖的心一下子被揪了起来。

  打电话的赵先生于去年5月搬到莲花一村,一天晚上7:30左右,邻居装修的电钻声吓到了小孩,后来业主给赵先生赔礼道歉后,问题也就解决了。岂料两岁的孩子却留下了心理阴影,从那以后听到电钻声就发抖。这天晚上小孩刚睡下,又不知哪家的电钻声突然响起,把孩子吓醒了。赵先生找到小区入口的保安,要求查一下哪家在使用电钻,这时,恰好有拿电钻的工人外出,保安却并没有协助阻拦,而是让其离开了。

  赵先生知道,国家和深圳都有关于规范使用电钻的规定,家居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7:00—12:00,14:00—19:00。

  事情激怒了赵先生,他打了110,又打到12348询问。

  王颖没敢挂掉电话,而是不停地劝说赵先生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随后,王颖更主动和装修业主、保安通了电话,劝解对方了解一个父亲的心情。

  大约1个小时后,事情终于得以和平解决,赵先生还特意致电表示感谢。

  记者手记

  现代企业须承担社会责任

  如今,普法成了一种大潮流。由于宝安进城劳务工多的特性,宝安历次普法规划及每年的普法工作计划,都将其列为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

  但是,在记者的采访中,来自一线的普法工作者都反映,为劳务工的普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企业主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观念。

  在企业主看来,培训员工的法律意识,无疑是培养员工的作对意识。员工越懂法,就越不好管教,但他们却看不到,懂法的员工不会采取极端的武力解决方式,只用法律与和平的手段,从长远看,对企业的损失更小。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作为现代化的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肩负相应的社会责任,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其实就是一种社会责任心的体现。

  而面对企业主的种种推脱,政府就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推进普法的进程,对于拒绝普法的企业主,执法部门完全可以采取强力措施以求推进,而不能一味地做思想工作。用法律手段推进法律的普及,并有配套的执法机制,让劳务工有法可依之时,还有途径实现法律给予的权益。两相比较后者显得更为迫切。

  策划王巍江强

  统筹江强

  撰文佘锦

  摄影丁玎朱丹阳

  图:

  宝安区近年来连续开展的普法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进城劳务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劳务工法律知识竞赛。

  法制宣传栏。

  法律咨询。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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