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中间人代办延期准证 中国女郎大马失财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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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1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一名来自中国福建的24岁女郎陈菊香,在马来西亚槟城逗留后因欲再多逗留一个月,就花了1050令吉托一名在夜店认识的大马籍朋友,将护照交给1名中间人代申请准证,讵料当她在准证届满前准备返国时,却在机场被移民厅官员指持假文件,结果身陷牢狱。 陈菊香在夜店认识的大马籍朋友全会忠,因愧于误信中间人而令到她失财又被囚禁 ,在陈菊香被捕后除了自掏腰包拿出800令吉四处打听她的下落外,也向马华槟州公共投诉及服务局主任陈玉钟及秘书林敦良求助。全会忠说,他是于夜店初认识陈菊香,而获知后者有意申请延长逗留大马后,就帮她找到一名听说专替人办理申请准证的中间人。 “其实,我也不认识这名中间人,那是通过朋友介绍的,只知道他是一名前警员,这也是我第一次与他交易。” 他说,陈菊香其准证原本只有效至8月8日,但于7月30日将陈菊香的护照交给该名中间人就付了钱。 “8月3日,当该中间人将陈菊香的护照交还给他时,他发现护照上只盖着于8月1日在樟仑出入境的盖章。” 当他询问该名中间人时,后者解释说,这意味陈菊花在8月1日已离境,然后再入境,所以她可在大马逗留至9月3日。 “当陈菊香于9月1日在吉隆坡机场准备乘搭飞机返国时,就被移民局官员扣查,指她护照上的樟仑出入境盖章是伪造的,于是就把她扣留起来。” 离境被捕 陈玉钟过后查探到,由于陈菊香的案件已交由警方处理,她目前被扣留,并会于10月12日控上法庭。 他说,由于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4)项条文有列明,通过中间人申请延长逗留大马是违法的,他不能为陈菊香做些什幺,只能协助探听她的下落及何时受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