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蟾蜍错当"田鸡"吃佛山发食物中毒事件一死四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25 石家庄日报

  新华社广州9月21日电(记者杨霞)最近广东省佛山市发生一起一家人因食用蟾蜍中毒病例,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发布食品卫生预警通告,要求各餐饮单位不得供应蟾蜍,提醒市民购买食用蛙类时要辨清青蛙与蟾蜍。

  据了解,9月17日佛山市顺德区有一户人家,因误食蟾蜍,导致1人死亡、4人中毒。此事引起了有关方面重视。次日,卫生监督部门即发布食品卫生预警通告。19日,佛山市5

个区的卫生监督部门前往各餐厅、饭店、大排档清查蟾蜍产品。

  据了解,这起事件是由于误把蟾蜍当俗称“田鸡”的青蛙食用引起。家庭主妇从市场上买回来一些“田鸡”,没想到,这些“田鸡”实际上是体内含有毒素的蟾蜍,她将蟾蜍剥皮、分解后,连同内脏一起下锅烹煮,由此引发惨剧。

  近期,佛山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督促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禁止超范围、超负荷经营活动,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采购、加工食品,不得提供可能被寄生虫污染的生食水产品,不得供应河豚、蟾蜍等食品。顺德区有关部门也组织工商、卫生、农业等执法部门,对部分农贸市场、饮食店进行清理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售卖蟾蜍的现象并不严重,但相关部门表示以后还将不定时巡查农贸市场和饮食店,严防蟾蜍再上餐桌。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中毒科主任刘薇薇介绍说,俗称“癞蛤蟆”的蟾蜍,其毒素主要在腮腺和皮肤分泌物中,对人体心脏、消化道及中枢神经会产生严重损害。中毒后的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的会在2小时至24小时内出现昏迷,呼吸、循环衰竭,抢救不及时甚至会死亡。蟾蜍可作中药,具有强心作用。她说,蟾蜍的毒性不仅在皮肤上,其有毒物质还会存在于肌肉和内脏,不易去除,在加工中也会进入人体血液里,所以,建议市民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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