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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京口:伪造信用卡提款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6:2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杨维松 冯忠洁) 9月20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汤明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04年初,汤明在得知利用他人信用卡卡号、密码可复制信用卡的情况下,萌生了伪造、使用他人信用卡的念头,并购买了伪造信用卡所需的磁卡读写器等设备,同时他利用在眼镜店工作的便利条件,偷窥在该店刷卡消费的顾客信用卡卡号、密码。后汤明破解了镇

江市商业银行灵通卡加密措施,伪造了8名顾客的商业银行灵通卡。去年9月至今年4月间,汤明持伪造的信用卡及事先获取的密码,先后十余次到镇江市多家银行的ATM机上提取现金共计3.53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案发后,赃款已被全部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杨维松 冯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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