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必须处理好司法审判与传媒关系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9:18 金羊网-新快报 |
法院不搞秘密审判 新快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上表示,要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必须处理好司法审判与传媒的关系。他说,司法要让人民参与,为人民服务,既要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要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人民法院的审判绝不搞威吓主义,不搞秘密审判 (法律有规定的除外)。肖扬在“法院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专题讨论中发表了主旨演讲,他表示,在现代社会,信息的传播途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革,信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深远,司法与媒体、网络的关系日益重要。“在中国,媒体对案件审判的报道与日俱增,媒体对司法审判的影响越来越大,媒体对司法审判的关注也使得司法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社会压力。” 肖扬表示,要实行司法审判全程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司法案件的审判、司法判决的执行情况,使社会有正常的渠道了解司法的结果和过程,防止舆论误导公众。 (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