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签署 加强司法引渡遣返调查取证等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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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9:50 上海青年报 |
据新华社电 为期两天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2日在上海闭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签署。 联合声明说,开展成员国最高法院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有助于维护和推动成员国在各领域的互信、互利、平等、协作,有助于促进本地区的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 联合声明说,根据本国的安排,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和已批准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规定,促进成员国之间在安全等领域的经常性司法合作与协调,并按照已批准的有关条约或在个案互惠的基础上,加强在引渡、遣返、调查取证以及犯罪资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返还等方面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