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控制在5%-12% 财政部要求各地须设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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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9:50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 今后,各地必须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机制。财政部昨天透露,该部已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该通知要求,各地必须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时一个地方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设立多个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直属于城市人民政府,不 得隶属或者挂靠在建设、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铁路、煤炭、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另外,对历年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回收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全面清理,区分贷款责任,制定回收计划,限定时间回收资金。严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新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杜绝挤占、挪用。财政部要求,要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即: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北京晚报》、《京华时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