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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购二手房房屋中介乱赚差价行不通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10:19 武汉晚报

  我市将推出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

  本报讯(记者黄峰)买的二手房渗水,是原房主负责,还是房屋中介买单?二手房交易中,常出现这类问题,我市将针对性地推出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

  目前,我市使用的《武汉存量房买卖合同》(即二手房买卖合同),只对买卖双方

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交易出现了问题,中介承担什么责任,没有明确说法。而《居间合同》有明确条款规定,不太容易扯皮。

  昨日,市房产局市场处处长耿宏诚说,中介赚取差价的行为,合同中有限制。买卖双方撇开中介私下交易,也有约束。《居间合同》由房产部门统一编号,要注明经手业务的中介经纪人,一旦出现问题,很好查处。

  耿宏诚还提醒说,卖房人如果担心中介赚差价,就不要委托中介代卖。相反,买房人也不要买此类代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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