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选13名机关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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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10: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
■记者 杨小娴 实习生 罗水 本报9月22日讯记者今天从省高院获悉,省高院将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选调13名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刑事审判人员6名,民商事审判人员3名,行政审判人员1名,综合文秘人员3名。报名时间为9月25日至30日。 联系电话:0731-2206383。 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身份 此次选调的对象,要求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报考审判人员职位的必须为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同时,报考者必须具有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身份。其中,报考审判人员职位的还须具有审判职务,或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报考综合文秘职位的,须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其它不宜录取的情形。 报名方式采取推荐报名 据了解,此次选调的报名将采取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交中院政治部,中院政治部初审合格后,统一向省院政治部推荐。笔试时间为:10月22日上午考专业知识或申论,下午考行政能力测试。在笔试时,报考审判人员的,笔试科目为专业考试和行政能力测试,专业考试分为刑法卷、民法卷和行政法卷;报考综合文秘人员的,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能力测试。行政能力和申论的测试范围参照《湖南省2006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执行。 要进行业务考核 经过笔试、面试后,面试合格人员将成为考核对象。政治部组织业务考核小组,分别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业务考核采取评查考核对象所办的案件或评阅所发表的文章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为60分。在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结果将在湖南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满,省院政治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选调人员借调半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